[发明专利]车身板结构体无效
申请号: | 200580041643.X | 申请日: | 2005-12-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68705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07 |
发明(设计)人: | 藤本敏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神户制钢所 |
主分类号: | B62D25/10 | 分类号: | B62D25/10;B60R21/02;B60R21/34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汪惠民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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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车身 板结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作为汽车的车身盖(車体フ一ド)、车篷、车门、行李箱盖等的板使用,在对步行者的保护中对头部的抗撞击性优良的车身板结构体。特别是由弯曲刚性合拉伸刚性等刚性优良的铝合金火钢等金属制的车身板结构体。
背景技术
以往,在汽车等车身部件的板结构体中,外板(所谓的外装板或外层板)和内板(所谓的内装板或内层板)隔着间隔而组合成闭剖面结构来使用。
其中,特别是作为汽车的车盖、车篷和门等使用的板结构体中,外板和用于加强外板而设于外板的车身内侧的内板被机械结合,或通过熔接或利用树脂等粘接剂等的接合方式进行结合。
该内板和外板的车身用板结构体为了轻量化,正开始将以往使用的钢材和(或代替钢材)与AA或JIS规格的3000类、5000类、6000类、7000类等高强度、高成形性的铝合金板(以下也将铝记作Al)。
近来,从保护步行者的观点看,作为车盖的设计要件倾向于要求头部撞击时的安全性,关于梁型车盖结构,提案有种种技术(特开平7-165120号、特开平7-285466号、特开平5-139338号)。另外,EEVC(EuropeanEnhanced Vehicle-Safety Committee)中,关于大人头部和孩子头部的抗撞击性,作为车盖需具备的条件规定为HIC值1000以下(记载于EEVCWorking Group 17 Report,Improved test Methods to evaluate pedestrianprotection afforded by passenger cars,December 1998)。
本发明的发明人等关于波型内板已经在日本对波型剖面规则的情况和不规则的扭曲型内板的情况提出过专利申请(特开2003-205866号)。该波型内板相比于梁型内板和锥型内板,即使从外板到发动机等的刚体物的间隔小,也能够很好地降低HIC值,是适合于步行者保护的结构。即,使用该波型内板的在先申请的发明作为对于步行者保护优良的车身板结构体,能够达到所期望的目的。但是,为了保护步行者,急需再进一步降低HIC值。
另一方面,多公开有基于赫尔姆霍茨(ホルムホルツ)的共鸣原理的多孔板吸声板。基本原理记载于音像关系的教科书中,根据板厚、孔径、开口率、后部空气层的厚度等由简易算式决定共鸣频率,只要对应需吸声的频率来决定这些各尺寸就能够得到规定的吸声特性。特开平6-298014号记载了多孔板吸声结构的下面的简易算式。
〔式1〕
其中,f:频率;c:音速;β:开口率;t:板厚;b:开口半径(孔径的一半);d:后部空气层的厚度。
可知:孔径越小,吸声特性越高,在直径1mm以下由于粘性衰减而能够得到高的吸声特性(H.V.Fuchs and X.Zha:The application ofmicroperforated plstes as sound absorbers with inherentdamping.Acustica,81,107-166(1995))。例如,专利文献1(特开2001-199287号)的权利要求4有孔径0.1mm~3mm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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