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视频网络录像与播放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610062972.9 | 申请日: | 2006-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55284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02 |
发明(设计)人: | 施朝煜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TCL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76 | 分类号: | H04N5/76;H04N5/93;H04L29/06 |
代理公司: | 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欧阳启明 |
地址: | 518000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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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视频 网络 录像 播放 系统 | ||
1.一种视频网络录像与播放系统,所述系统包括一台或多台媒体播放设备以及一台或多台多媒体数据存储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媒体播放设备以及多媒体数据存储设备通过IGRS协议建立网络连接,所述媒体播放设备接收到数字电视广播信号,解调后传送至IGRS网络中的多媒体数据存储设备进行网络存储,播放时,所述多媒体数据存储设备将存储的节目信息通过IGRS网络传输到所述媒体播放设备进行播放。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网络录像及播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媒体数据存储设备进一步包括播放功能。
3.如权利要求1任意一项所述的视频网络录像及播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还包括互联网接入设备,用户通过所述互联网接入设备进行远程节目记录与播放。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网络录像及播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网络录像及播放系统为开放式架构,用户可以根据需要自由增减接入IGRS协议设备组的设备数量与类型。
5.如权利要求1至4项任意一项所述的视频网络录像及播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媒体播放设备包括节目源接收模块、节目显示模块及控制模块。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网络录像及播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媒体播放设备为智能电视、智能投影仪或个人电脑。
7.如权利要求1至4项任意一项所述的视频网络录像及播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媒体数据存储设备包括数据记录与回放模块。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视频网络录像及播放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媒体数据存储设备为个人电脑或智能个人录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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