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手持动力工具有效
申请号: | 200780032987.3 | 申请日: | 2007-09-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5334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0-07 |
发明(设计)人: | 刘德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盛生投资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5F5/02 | 分类号: | B25F5/02;B27B17/00;A01G3/053 |
代理公司: |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顾红霞;彭 会 |
地址: | 中国*** | 国省代码: | 中国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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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持 动力 工具 | ||
1.一种动力工具,包括:
工作部件,其与由外壳保持的动力驱动装置动力连接,所述外壳包括前外壳部分和后外壳部分,所述工作部件从所述前外壳部分伸出,
第一把手,其包括第一手柄部分,所述第一把手设置成使使用者能够将所述动力工具保持在高于地面水平的操作水平,
第二把手,其设置成使使用者能够产生围绕所述第一把手的转动力矩,以便改变所述工作部件相对于所述地面水平的倾斜角度,所述第二把手包括连接在所述后外壳部分上的可活动手柄部分,
其特征在于,
所述后外壳部分与所述前外壳部分枢转连接,所述第二把手的所述可活动手柄部分布置成相对于所述前外壳部分枢转移动所述后外壳部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工具,其中,
所述动力驱动装置包括前部和后部,所述前部和后部分别被所述前外壳部分和所述后外壳部分容纳。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动力工具,其中,
所述动力驱动装置的所述前部和所述后部枢转连接,并且和所述外壳共用共同的枢转轴线。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工具,其中,
所述后外壳部分保持便携式动力源,所述前外壳部分保持可由所述便携式动力源操作的动力驱动机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动力工具,其中,
所述便携式动力源是电池,所述电池提供平衡所述动力驱动机构和所述工作部件的重量的配重,所述可活动手柄部分布置成改变所述配重相对于所述外壳的所述枢转轴线的纵向距离。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工具,其中,
所述工作部件是细长的,所述动力驱动装置布置成往复驱动所述工作部件。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工具,其中,
所述工作部件是具有纵轴线的细长切割部件,所述工作部件包括:链锯、锯片和钻头。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工具,其中,
所述第二把手的所述可活动手柄部分在靠近所述后外壳部分的后端的位置枢转连接在所述后外壳部分上,所述第二把手的所述可活动手柄部分的枢转轴线和所述外壳的枢转轴线平行,并且与所述动力工具的纵轴线正交。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工具,其中,
所述第二把手包括从所述前外壳部分向所述后外壳部分弓形延伸的固定把手部分,所述可活动把手部分是弓形的并且可以相对于所述固定的把手部分伸出。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动力工具,其中,
所述第二把手的所述弓形的固定把手部分和所述弓形的可活动把手部分共用共同的平面和共同的中心,所述共同的中心与所述外壳的所述枢转轴线重合。
11.根据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动力工具,其中,
所述第二把手的所述弓形的可活动把手部分可以从所述固定的把手部分可伸缩地伸出。
1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工具,其中,
所述第二把手从所述前外壳部分向所述后外壳部分纵向延伸。
1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工具,其中,
所述后外壳部分是细长的,所述第二把手的所述可活动手柄部分布置成改变所述后外壳部分相对于所述工作部件的纵轴线的倾斜角度。
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工具,其中,
所述第一把手的所述第一手柄部分横跨所述外壳横向延伸。
1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工具,其中,
所述第一把手可枢转地安装在所述外壳上。
16.根据权利要求15所述的动力工具,其中,
所述外壳和所述第一把手共用共同的枢转轴线。
1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动力工具,其中,
所述第一把手限定第一把手平面,所述第二把手限定第二把手平面,所述第二把手平面与所述第一把手平面正交。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动力工具,其中,
所述工作部件具有纵轴线,所述工作部件的所述纵轴线位于所述第二把手平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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