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媒体转移方法、终端及应用服务器无效
申请号: | 200810149803.8 | 申请日: | 2008-09-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64874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2-11 |
发明(设计)人: | 段小嫣;金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华为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9/32 | 分类号: | H04L9/32;H04L12/56;H04L12/58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任默闻 |
地址: | 518129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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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媒体 转移 方法 终端 应用 服务器 | ||
1.一种媒体转移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网络侧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将会话媒体转移到第二终端的媒体转移请求,该媒体转移请求中设置有媒体操作权限指示;
网络侧向所述第二终端发送会话建立请求,进行会话媒体的转移,所述会话建立请求中携带所述媒体操作权限指示,以使所述第二终端根据所述会话建立请求进行媒体的传输,并根据所述媒体操作权限指示控制对媒体的操作;
网络侧进行所述会话媒体的转移后,向第二终端的对端终端发送更新会话分支的指示,以使第二终端的对端终端更新会话分支;以及,网络侧向所述第一终端发送停止传输转移的媒体的指示,以使第一终端停止传输转移后的媒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媒体操作权限指示为允许或不允许所述第二终端对转移后的会话媒体进行特定操作的指示。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媒体操作权限指示设置在会话初始化协议SIP允许事件头域、SIP允许事件头域扩展、sip.events特性标签或sip.events特性标签的扩展中。
4.一种媒体转移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网络侧接收第一终端发送的将会话媒体转移到第二终端的媒体转移请求,该媒体转移请求中设置媒体操作权限指示;
网络侧保存所述媒体操作权限指示;
网络侧向所述第二终端发送会话建立请求,将所述会话媒体转移到所述第二终端,以使所述第二终端根据所述会话建立请求进行媒体的传输;
网络侧接收来自所述第二终端的媒体操作请求,根据保存的所述媒体操作权限指示允许或拒绝所述媒体操作请求,以使第二终端根据该指示进行相应的媒体操作;
网络侧向第二终端的对端终端发送更新会话分支的指示,以使第二终端的 对端终端更新会话分支;以及
网络侧向所述第一终端发送停止传输转移的媒体的指示,以使第一终端停止传输转移后的媒体。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媒体操作权限指示为允许或不允许所述第二终端对转移后的会话媒体进行操作的指示。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媒体操作权限指示设置在会话初始化协议SIP允许事件头域、SIP允许事件头域扩展、sip.events特性标签或sip.events特性标签的扩展中。
7.一种媒体转移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第二终端接收来自网络侧进行会话媒体转移的会话建立请求,该会话建立请求中设置有媒体操作权限指示,该会话建立请求是由网络侧根据第一终端发来的媒体转移请求发送的,该媒体转移请求中设置有媒体操作权限指示;
第二终端应答所述会话建立请求,并根据所述会话建立请求进行媒体的传输,以使在所述会话媒体转移后,第二终端的对端终端根据网络侧指示更新会话分支,第一终端根据网络侧的指示停止传输转移后的媒体;
第二终端根据所述媒体操作权限指示控制对媒体的操作。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媒体操作权限指示为允许或不允许所述第二终端对转移后的会话媒体进行操作的指示。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媒体操作权限指示设置在会话初始化协议SIP允许事件头域、SIP允许事件头域扩展、sip.events特性标签或sip.events特性标签的扩展中。
10.一种媒体转移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第二终端接收来自网络侧进行会话媒体转移的会话建立请求,该会话建立请求是由网络侧根据第一终端发来的媒体转移请求发送的,该媒体转移请求中 设置有媒体操作权限指示,该媒体操作权限指示由网络侧保存;
第二终端应答所述会话建立请求,并根据所述会话建立请求进行媒体的传输,以使在所述会话媒体转移后,第二终端的对端终端根据网络侧指示更新会话分支,第一终端根据网络侧的指示停止传输转移后的媒体;
第二终端向所述网络侧发送进行媒体操作的请求;
第二终端接收来自所述网络侧的对所述媒体操作的权限指示,进行相应的媒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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