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雨伞无效
申请号: | 200820055973.5 | 申请日: | 2008-03-06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57052Y | 公开(公告)日: | 2008-12-03 |
发明(设计)人: | 包若涵 | 申请(专利权)人: | 包若涵 |
主分类号: | A45B3/04 | 分类号: | A45B3/04;A45B25/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00125上海市浦东***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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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雨伞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雨伞,可以让人们在昏暗的雨天或晚上看清前方的道路,属于伞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雨天的晚上,行人无法看清前方的道路,如果一手打手电一手撑伞十分不方便;另外雨天道路湿滑,特别易发交通事故,老年人行动迟缓,晚上过马路危险性较大。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照明,并且可以发出提示信号的雨伞。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雨伞,包括伞面、伞柄。其特征在于,在伞顶的伞杆上嵌有提示灯,在伞里的伞杆上部嵌有荧光灯,伞柄上嵌有安全灯。提示灯、荧光灯和安全灯分别与开关连接,开关设于伞柄上。
所述的伞杆和伞柄对应提示灯、荧光灯和安全灯处和开关处分别设有一个孔。
本实用新型在伞顶的伞杆上嵌有提示灯,在黑暗中可以提示旁人有人正在行走;在伞里的伞杆上部嵌有荧光灯,便于黑暗中手机打电话,看短消息;伞柄上嵌有安全灯,便于黑暗中照明行走。三种灯可以分别开关,使用非常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雨天打伞能照明。
附图说明
图1为一种雨伞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
如图1所示,为一种雨伞结构示意图,所述的带有手电的伞由伞面1、伞柄2、安全灯3、开关4、荧光灯5、提示灯6和伞杆7组成。
在伞杆7和伞柄2对应提示灯6、荧光灯5、安全灯3处和开关4处分别开孔,在伞柄2中安装一个手电3,手电3的照明处和开关4露在伞柄2外。
在伞顶的伞杆7上嵌上提示灯6和电池,在伞里的伞杆7上部嵌上荧光灯5和电池,伞柄2上嵌上安全灯3和电池,并分别与开关4连接,开关4设于伞柄2上。
开关4上有三档,当下雨天或天色昏暗时,打开伞柄2上的安全灯3即可照亮前面的道路,当要打手机给朋友时,即可打开荧光灯5,照亮手机,当打开提示灯6时,在黑暗中可以提示旁人有人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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