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方便火锅桌无效
申请号: | 200820223062.9 | 申请日: | 2008-12-01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08260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9-16 |
发明(设计)人: | 李东财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高新区尼玛电子产品外观设计工作室 |
主分类号: | A47B31/00 | 分类号: | A47B31/00;A47B13/16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610000四川省成***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方便 火锅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火锅桌。
背景技术
火锅是四川的一大饮食特色。现今,无论是朋友聚会,还是亲人重逢,都习惯以火锅待之,甚至在平时,人们也会常常在火锅店聚一回,吃火锅不仅方便实惠,而且增加朋友或亲人之间的感情。
火锅配啤酒,这又是四川的一大饮食习惯。但是,现有火锅桌都采用双层桌面,上层放置碗筷,下层放置杂物,上层桌面与下层桌面之间的距离比啤酒瓶的高度小,而火锅置于餐桌中心,占据了整个餐桌的大部分面积,人们在喝啤酒之后,酒瓶放置于餐桌上层会很容易被碰倒,因此往往只能将酒瓶放置在地面上,这也会给食客带来很多不便,而且不雅观。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方便火锅餐桌,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使人们在吃火锅时,喝酒更方便。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方便火锅桌,包括餐桌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餐桌主体上设有开孔。
所述开孔设置于餐桌主体的上层桌面上。
所述开孔设置于餐桌主体的上层桌面的角上。
所述开孔为圆形,其直径至少比啤酒瓶底面直径大1mm。
本实用新型解决了现有技术中酒瓶放置不方便的问题,具有设计巧妙、实施简单、使用方便的特点,主要用于吃火锅。
附图说明
附图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附图所示,方便火锅桌,包括餐桌主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餐桌主体上设有开孔1。
所述开孔1设置于餐桌主体的上层桌面2上。
所述开孔1设置于餐桌主体的上层桌面2的角上。
所述开孔1为圆形,其直径至少比啤酒瓶3底面直径大1mm。
人们在喝完啤酒后,只需要将啤酒瓶3从开孔1放下即可。现有的火锅桌上层桌面2与下层桌面4的距离一般均小于啤酒瓶3的高度,因此啤酒瓶3从开孔1放下后,其底面直接与火锅桌的下层桌面4接触,而瓶颈仍处于上层桌面之上,这种设置不仅实施十分方便,而且使用也很方便,无论放置酒瓶还是取用酒瓶都可以轻松实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成都高新区尼玛电子产品外观设计工作室,未经成都高新区尼玛电子产品外观设计工作室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20223062.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