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子设备及其壳体无效
申请号: | 200820235671.6 | 申请日: | 2008-12-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1355886Y | 公开(公告)日: | 2009-12-02 |
发明(设计)人: | 吴风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风 |
主分类号: | H05K5/00 | 分类号: | H05K5/00;H01H13/83;H05B33/12;H05B33/26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博锐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 明 |
地址: | 518000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设备 及其 壳体 | ||
1.一种电子设备,包括壳体、所述壳体内的电路以及壳体上的标 志,其特征在于:
所述标志是场致发光标志,内藏于所述壳体中,所述标志包括:
位于所述场致发光标志出光侧的第一电极层;
与所述第一电极层相对的第二电极层;
位于所述第一电极层和第二电极层之间的发光层;
其中,所述第一电极层至少部分区域透光,所述第二电极层位于所 述壳体内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极 层包括透光导电油墨层和位于所述油墨层四周边缘的金属电极层。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电极 层和第二电极层是银浆电极层,所述第一、第二电极层的银浆电极层分 别向外侧平行延伸电极引脚。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极引脚 末端通过银胶连接柱状金属电极,并且所述场致发光标志是塑封结构, 所述柱状金属电极周围填充所述塑封结构,所述金属电极自由端与所述 塑封结构表面齐平。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 是手机、个人数字助理、笔记本电脑、相机或便携式播放器。
6.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 述第一电极层或第二电极层与发光层之间进一步设置介电层,所述第一 电极层外侧还依次设置有透光颜色油墨层和透光柔性基材。
7.根据权利要求1至5任一项所述的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 述发光层和所述第一电极层透光区域对应所述场致发光标志的图案或 文字设置。
8.一种电子设备的壳体,包括壳体上的标志,其特征在于:
所述标志是场致发光标志,内藏于所述壳体中,所述标志包括:
位于所述场致发光标志出光侧的第一电极层;
与所述第一电极层相对的第二电极层;
位于所述第一电极层和第二电极层之间的发光层;
其中,所述第一电极层至少部分区域透光,所述第二电极层位于所 述壳体内部。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子设备的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第 一电极层包括透光导电油墨层和位于所述油墨层四周边缘的金属电极 层。
10.根据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电子设备的壳体,其特征在于:所 述第一电极层和第二电极层是银浆电极层,所述第一、第二电极层的银 浆电极层分别向外侧平行延伸电极引脚,所述电极引脚末端通过银胶连 接柱状金属电极,并且所述场致发光标志是塑封结构,所述柱状金属电 极周围填充所述塑封结构,所述金属电极自由端与所述塑封结构表面齐 平。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吴风,未经吴风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820235671.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防雾头盔
- 下一篇:基于WIFI城域网的公交车连续实时移动视频监控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