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玻璃纤维组合物无效
申请号: | 200910099335.2 | 申请日: | 2009-06-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575172A | 公开(公告)日: | 2009-11-11 |
发明(设计)人: | 张毓强;曹国荣;张兵;章林;邢文忠;顾桂江 | 申请(专利权)人: | 巨石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3C13/02 | 分类号: | C03C13/02 |
代理公司: | 杭州天正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黄美娟;王 兵 |
地址: | 314500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玻璃纤维 组合 | ||
1.一种玻璃纤维组合物,含有下述组分,基于所述的SiO2、Al2O3、CaO、MgO、SrO、B2O3、F2、K2O、Na2O、TiO2、Fe2O3和SO3,各组分的含量以重量百分比表示如下:
SiO2 57~61%
Al2O3 12~16%
CaO 20~25%
MgO 1~3.5%
SrO 0~2%
RO=CaO+MgO+SrO ≤28%
B2O3 0~2.5%
F2 0~1%
R2O=K2O+Na2O 0~0.8%
TiO2 0.1~1.5%
Fe2O3 0.1~0.6%
SO3 0~0.6%。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纤维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玻璃纤维组合物中SrO的含量为0.1~1.2%。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玻璃纤维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玻璃纤维组合物中MgO+SrO的总含量为1.5~4%。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玻璃纤维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玻璃纤维组合物中CaO+MgO+SrO的总含量为24~26.5%。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纤维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玻璃纤维组合物中含有下述组分,以重量百分比表示如下:
SiO2 58~60.5%
Al2O3 12~14%
CaO 21~24%
MgO 1~3.5%
SrO 0~2%
RO=CaO+MgO+SrO ≤28%
B2O3 0~1.5%
F2 0~1%
R2O=K2O+Na2O 0.1~0.8%
TiO2 0.1~1%
Fe2O3 0.1~0.6%
SO3 0~0.6%。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巨石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910099335.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城市公交智能化应急管理方法
- 下一篇:公路电子收费控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