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聚氨酯弹性纤维处理剂无效
申请号: | 200910182643.1 | 申请日: | 2009-09-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666040A | 公开(公告)日: | 2010-03-10 |
发明(设计)人: | 张国杰;李桂军;夏树伟;宋媛;李桂民 | 申请(专利权)人: | 淮安凯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D06M15/643 | 分类号: | D06M15/643;D06M15/667;D06M13/02;D06M13/144;D06M101/30 |
代理公司: | 淮安市科翔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韩晓斌 |
地址: | 223300江苏省淮***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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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聚氨酯 弹性 纤维 处理 | ||
1.聚氨酯弹性纤维处理剂,其特征在于该处理剂由以下组分重量份组成:75.0-98.8重量份的至少一种选自硅油、白矿油的基质,1.0-10.0重量份的异构高碳醇;0.1-10.0重量份的倾点小于等于100℃的MQ型硅树脂,0.1-5.0重量份的三硅氧烷聚醚磷酸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聚氨酯弹性纤维处理剂,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基质中硅油和白矿油的重量比为(0-1)∶(0-1);所述硅油的粘度为5-20mPa.S,占基质的重量份为0-100。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聚氨酯弹性纤维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硅油占基质的重量份为50-100。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聚氨酯弹性纤维处理剂,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白矿油为5#、7#白矿油的至少一种,5#、7#白矿油的重量比为(0-1)∶(0-1),白矿油占基质的重量份为0-100。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聚氨酯弹性纤维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7#白矿油并占基质的重量份为0-50。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聚氨酯弹性纤维处理剂,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异构高碳醇为异构十三醇、异构十八醇的至少一种,异构十三醇、异构十八醇的的重量比为(0-1)∶(0-1)。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聚氨酯弹性纤维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异构高碳醇为4-10重量份的异构十八醇。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聚氨酯弹性纤维处理剂,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倾点小于等于100℃的MQ型硅树脂为甲基MQ型硅树脂、甲基苯基MQ型硅树脂、甲基烷基MQ型硅树脂中的至少一种,甲基MQ型硅树脂、甲基苯基MQ型硅树脂、甲基烷基MQ型硅树脂的重量比为(0-1)∶(0-1)∶(0-1)。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聚氨酯弹性纤维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MQ型硅树脂为倾点是10-50℃、0.5-5.0重量份的甲基苯基MQ型硅树脂。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聚氨酯弹性纤维处理剂,其特征在于:其中,所述的三硅氧烷聚醚磷酸酯是指在分子中间的硅原子上通过Si-C键连接的聚醚磷酸酯;所述聚醚是指分子中BO、PO、EO摩尔比为(0-1)∶(0-1)∶(0-1),分子量300-2000的聚氧乙烯醚、聚氧丙烯醚或聚氧丁烯醚,或它们中的任意两种或三种的无规共聚物;所述磷酸酯是指聚醚末端的羟基与磷酸化试剂反应形成的磷酸单酯或双酯或它们的混合物。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聚氨酯弹性纤维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聚醚是指分子内PO与EO的摩尔比为1∶(0-1),分子量为300-600的聚氧丙烯聚氧乙烯醚;
12.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聚氨酯弹性纤维处理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磷酸酯是指0.3-3重量份的单酯摩尔含量大于50%的三硅氧烷聚醚磷酸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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