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灯具的配光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110001144.5 | 申请日: | 2011-01-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54938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16 |
发明(设计)人: | 谭江华;郁春;王克城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鹏之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V5/02 | 分类号: | F21V5/02;F21V13/00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威世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0 | 代理人: | 何青瓦 |
地址: | 518067 广东省深圳市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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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灯具 系统 | ||
1.一种灯具的配光系统,包括一反光杯、一设置在所述反光杯前端的玻璃罩、及一光源,所述光源设置于所述反光杯和玻璃罩之间;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罩上形成有若干棱镜单元,且所述棱镜单元均为正交双曲面复合而成。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的配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棱镜单元在所述玻璃罩上的投影为规则排列的栅格。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灯具的配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棱镜单元在所述玻璃罩上的投影为若干矩形沿着相互垂直的第一方向、第二方向规则排列而形成的栅格。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灯具的配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棱镜单元连续地分布在所述玻璃罩上,且相邻棱镜单元之间的交界处为一弧线。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灯具的配光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一棱镜单元在所述第一方向上的截面形状均为一弧线R1,其弦长为C1,高度为H1;每一棱镜单元在所述第二方向上的截面形状均为一弧线R2,其弦长为C2,高度为H2。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灯具的配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弦长C1与弦长C2相同,所述高度H1与高度H2相同。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灯具的配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弦长C1与弦长C2不相同,所述高度H1与高度H2不相同。
8.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何一项所述的灯具的配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为点光源。
9.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何一项所述的灯具的配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罩包括一与所述光源相对的内表面,及一位于所述配光系统外部的外表面;所述棱镜单元设置在所述玻璃罩的内表面上。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灯具的配光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罩的外表面为一平面或一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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