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动吸尘器有效
申请号: | 201110112055.8 | 申请日: | 2011-04-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232815A | 公开(公告)日: | 2011-11-09 |
发明(设计)人: | 鸟泽阳;市野雄之;大下悟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东芝家用电器控股株式会社;东芝家用电器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47L9/24 | 分类号: | A47L9/24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杨谦;胡建新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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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动 吸尘器 | ||
1.一种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该电动吸尘器具备:
吸尘器主体,收容有电动送风机;
风路形成体,在内部形成有与上述电动送风机的吸入侧连通的风路;以及
状态检测单元,检测吸尘器的状态;
上述风路形成体具有:
软管体,一端侧与上述电动送风机的吸入侧连通,另一端侧具有手边操作部;
延长管,一端侧与该软管体的上述手边操作部连接;
发光体,配置于上述手边操作部,在上述状态检测单元检测出上述吸尘器的状态时发光;以及
导光体,沿着上述延长管的长度方向配置;
在上述延长管的一端侧与上述手边操作部连接的状态下,上述导光体的一端侧与上述发光体对置,并且将来自该发光体的发光向上述导光体的另一端侧引导。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发光体在上述手边操作部配置在相对于该手边操作部与上述延长管连接的连接端在轴向上偏移的位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导光体的一端侧位于上述延长管的一端侧,另一端侧具有显示部,该显示部沿着上述延长管的周围弯曲状地突出,并且该显示部的前端侧固定于该延长管,
在上述延长管的一端侧与上述手边操作部连接的状态下,上述导光体将上述发光体的发光从上述导光体的一端侧向上述显示部引导。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延长管具有:
长条状的第一管体,一端侧与上述手边操作部连接;
长条状的第二管体,一端侧以能够进退的方式插入于上述第一管体的另一端侧,另一端侧位于上述第一管体的另一端侧的外部;
保持单元,将上述第二管体保持在相对于上述第一管体进退后的位置;以及
罩体,覆盖该保持单元的一部分地安装于上述第一管体,用于将上述导光体的上述显示部固定于上述第一管体。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手边操作部具备操作部端面部,该操作部端面部构成上述手边操作部与上述延长管连接的连接端,
上述延长管具有延长管端面部,该延长管端面部通过与上述手边操作部连接而与上述操作部端面部对置,构成上述延长管与上述手边操作部连接的连接端,
上述风路形成体具备:
凹部,形成于上述操作部端面部与上述延长管端面部中的任意一方;以及
凸部,形成于上述操作部端面部与上述延长管端面部中的另一方,通过上述手边操作部与上述延长管进行连接而与上述凹部嵌合;
上述导光体的一端侧以及上述发光体与上述凹部以及上述凸部的端部相比位于内侧。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凹部形成于上述手边操作部的上述操作部端面部,
上述发光体配置于上述凹部,
上述风路形成体具备开闭构件,该开闭构件对上述凹部进行开闭,通过向上述凹部插入上述凸部,使该开闭构件向敞开上述凹部的位置移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开闭构件通过转动能够对上述凹部进行开闭,
上述风路形成体具备施力单元,该施力单元对上述开闭构件向封闭上述凹部的一侧施力。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电动吸尘器,其特征在于,
上述手边操作部具有光能够透射的光透射部,
在从上述手边操作部卸下了上述延长管的状态下,上述开闭构件配置在封闭上述凹部的位置,将来自上述发光体的光向上述光透射部反射。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东芝;东芝家用电器控股株式会社;东芝家用电器株式会社,未经株式会社东芝;东芝家用电器控股株式会社;东芝家用电器株式会社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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