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无效
申请号: | 201110353576.2 | 申请日: | 2011-11-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2468487A | 公开(公告)日: | 2012-05-23 |
发明(设计)人: | 虞有为;柳田胜功;山本英和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洋电机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505 | 分类号: | H01M4/505;H01M4/525;H01M4/131;H01M10/0569;H01M10/052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李茂家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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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电 二次 电池 | ||
1.一种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为具备含有正极活性物质的正极、含有负极活性物质的负极、和含有非水溶剂的非水电解液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
所述正极活性物质含有以通式(1)Li1+xMnyMzO2表示的含锂过渡金属氧化物,其中,x、y和z满足:0<x<0.4、0<y<1、0<z<1和x+y+z=1;M为1种以上的金属元素且至少含有Ni或Co,
所述非水溶剂含有碳酸酯环上直接键合有2个以上的氟原子的氟代环状碳酸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x满足:0.12<x<0.40。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含锂过渡金属氧化物为以通式(2)Li1+xMnyNiz1Coz2O2表示的含锂过渡金属氧化物,其中,x、y、z1和z2满足:0<x<0.4、0.4<y<1、0≤z1<0.4、0≤z2<0.4、0<z1+z2和x+y+z1+z2=1。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相对于所述非水电解液总量,含有10体积%~40体积%的所述氟代环状碳酸酯。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氟代环状碳酸酯中的至少1种为二氟代碳酸亚乙酯。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非水溶剂至少含有碳酸甲乙酯、2,2,2-三氟代碳酸甲乙酯或3,3,3-三氟代丙酸甲酯。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极活性物质颗粒的表面至少附着有含硼氧化物或含硼氢氧化物。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相对于所述正极活性物质的总量,所述含硼氧化物、含硼氢氧化物或它们两者的附着量为0.05质量%以上且5质量%以下。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含锂过渡金属氧化物含有属于空间群C2/m或C2/c的结构。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含锂过渡金属氧化物还含有属于空间群R-3m的结构。
11.根据权利要求1~10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负极含有硅。
12.根据权利要求1~11中任一项所述的非水电解液二次电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正极的电位以金属锂为基准计为4.5V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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