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股骨颈骨折治疗锁定板有效
申请号: | 201120356355.6 | 申请日: | 2011-09-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2263049U | 公开(公告)日: | 2012-06-06 |
发明(设计)人: | 李绍刚;勘武生;任义军;孟庆元;段祥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武汉市鹏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李绍刚;勘武生 |
主分类号: | A61B17/80 | 分类号: | A61B17/80 |
代理公司: | 武汉开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2104 | 代理人: | 刘志菊 |
地址: | 430080 湖***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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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股骨颈 骨折 治疗 锁定 | ||
1.一种股骨颈骨折治疗锁定板,包括锁定板主体和锁定螺钉,其特征在于:锁定板主体包括上部的粗隆托板部分(1)和下部的支撑板部分(2),粗隆托板部分(1)的中部有一锁定导向孔(1a),在锁定导向孔(1a)的周围有三个锁定螺钉孔,第一锁定螺钉孔(1b)、第二锁定螺钉孔(1c)、第三锁定螺钉孔(1d),三个锁定螺钉孔在粗隆托板部分(1)上呈三角形分布;下部的支撑板部分(2)的上部有一纵向滑移长孔(2a),支撑板(2)的下部有第四锁定螺钉孔(2b)。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股骨颈骨折治疗锁定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锁定导向孔(1a)在锁定板主体的纵向中线O左右各2mm范围内。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股骨颈骨折治疗锁定板,其特征在于:第一锁定螺钉孔(1b)在锁定板主体的纵向中线O范围内,第一锁定螺钉孔(1b)在锁定导向孔(1a)下部,与锁定导向孔(1a)的距离R1=8~11mm;第二锁定螺钉孔(1c)在中线O后侧、第一锁定螺钉孔(1b)的上方,第二锁定螺钉孔(1c)与锁定导向孔(1a)的连线与中线O的夹角α=65~85°;第二锁定螺钉孔(1c)与锁定导向孔(1a)的距离R2=5~7mm;第三锁定螺钉孔(1d)在中线O前侧、第一锁定螺钉孔(1b)的上方,第三锁定螺钉孔(1d)与锁定导向孔(1a)的连线与中线O之间的夹角β=17~37°,第三锁定螺钉孔(1d)与锁定导向孔(1a)的距离R3=8~11mm。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股骨颈骨折治疗锁定板,其特征在于:在粗隆托板部分(1)上的四个孔即锁定导向孔(1a)、第一锁定螺钉孔(1b)、第二锁定螺钉孔(1c)、第三锁定螺钉孔(1d)的轴平行,四个孔的轴向与支撑板部分(2)所在面的纵向夹角Φ=120~135°。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股骨颈骨折治疗锁定板,其特征在于:粗隆托板部分(1)的长度L1=32~40mm;支撑板(2)的长度L2=22~30mm。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股骨颈骨折治疗锁定板,其特征在于:锁定板主体周边为弧线组合,构成鞋底形,粗隆托板部分(1)为脚掌部分,支撑板部分(2)为脚掌以下部分,锁定板主体最宽处H=22~28mm。
7.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股骨颈骨折治疗锁定板,其特征在于:在粗隆托板部分(1)上的四个孔即锁定导向孔(1a)、第一锁定螺钉孔(1b)、第二锁定螺钉孔(1c)、第三锁定螺钉孔(1d)的轴平行,四个孔的轴向与支撑板部分(2)所在面的纵向夹角Φ=120~135°。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股骨颈骨折治疗锁定板,其特征在于:锁定板主体周边为弧线组合,构成鞋底形,粗隆托板部分(1)为脚掌部分,支撑板部分(2)为脚掌以下部分,锁定板主体最宽处H=22~28mm。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股骨颈骨折治疗锁定板,其特征在于:上部的粗隆托板部分(1)的板面与下部的支撑板部分(2)的板面之间成角度θ=10~26°的弯折,弯折处的板面是弧形过渡面。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股骨颈骨折治疗锁定板,其特征在于:上部的粗隆托板部分(1)的板面与下部的支撑板部分(2)的板面之间成角度θ=10~26°的弯折,弯折处的板面是弧形过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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