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侧向视野影像显示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1210537376.7 | 申请日: | 2012-12-1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863210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6-18 |
发明(设计)人: | 张世贤;郭竹轩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创车电技术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R16/02 | 分类号: | B60R16/02;B60R1/00;G08G1/16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274 | 代理人: | 王晶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市中***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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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侧向 视野 影像 显示 系统 | ||
1.一种侧向视野影像显示系统,设置于一车辆,用以显示车辆前方的侧向视野影像,所述侧向视野影像显示系统包括:
一定位模块,用以定位所述车辆,以产生车辆坐标,并持续更新车辆坐标;
一处理模块,电性连结定位模块,用以接收车辆坐标,以确认车辆是否位于警示区域内,警示区域包括至少两个警示坐标,处理模块判断车辆坐标等于其中一个警示坐标时,发送驱动信号;
一影像撷取装置,电性连结处理模块,用以接收驱动信号,以依据驱动讯号撷取车辆前方的侧向视野影像而产生影像讯号,并将影像讯号传送至处理模块;以及
一影像显示装置,电性连结处理模块,用以接收影像讯号,藉以显示出侧向视野影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侧向视野影像显示系统,还包括地图模块,电性连结处理模块,并储存有地图信息,地图信息包括所述警示区域。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侧向视野影像显示系统,所述警示区域对应地设于十字交叉路口、T型交叉路口或直角转弯路段。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侧向视野影像显示系统,警示坐标位于路宽3公尺以下的道路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侧向视野影像显示系统,处理模块判断车辆坐标等于警示坐标后,持续比对车辆坐标与警示坐标,并判断车辆坐标不等于警示坐标时发送停止信号,影像撷取装置接收停止信号后,则停止撷取车辆前方的侧向视野影像。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侧向视野影像显示系统,影像撷取装置具有单一镜头,所述单一镜头为广角镜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侧向视野影像显示系统,影像撷取装置设置于所述车辆的前端。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侧向视野影像显示系统,还包括车速感测装置,车速感测装置电性连结处理模块,用以感测车辆的车速而产生车速值,处理模块将车速值与预设值比对,当处理模块判断车辆坐标等于警示坐标,且车速值低于预设值时,处理模块发送驱动讯号。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侧向视野影像显示系统,定位模块为卫星定位模块、惯性定位系统、无线网络定位模块、或行动通讯定位模块。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侧向视野影像显示系统,卫星定位模块包括全球定位系统、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或伽利略定位系统,所述无线网络定位模块包括无线保真定位模块或紫蜂技术定位模块,所述行动通讯定位模块包括全球移动通信系统定位模块或通用分组无线服务定位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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