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雾气产生装置和美容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1310141948.4 | 申请日: | 2013-04-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1736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04 |
发明(设计)人: | 加藤将弘;松坂建志 | 申请(专利权)人: |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A61H33/06 | 分类号: | A61H33/06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张会华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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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雾气 产生 装置 美容 | ||
1.一种雾气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
包括:
雾气生成部,其用于生成雾气;
雾气喷嘴,其能够以喷嘴转动轴为中心转动,以变更在上述雾气生成部生成的雾气的喷出方向;
保护器具,其能够在覆盖上述雾气喷嘴的第1位置与比上述第1位置远离上述雾气喷嘴的第2位置之间以沿着上述喷嘴转动轴的轴线方向延伸的轴线为中心转动;
第1齿轮,其随着上述保护器具的转动以沿着上述喷嘴转动轴的轴线方向延伸的轴线为中心转动;
第2齿轮,其随着上述雾气喷嘴的转动,以上述喷嘴转动轴为中心或者以沿着上述喷嘴转动轴的轴线方向延伸的轴线为中心转动;
第3齿轮,其连结于上述第1齿轮和上述第2齿轮,该第3齿轮通过以沿着上述喷嘴转动轴的轴线方向延伸的轴线为中心转动,将上述第1齿轮的转动传递到上述第2齿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气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3齿轮啮合于上述第1齿轮和上述第2齿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雾气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3齿轮包括:
啮合部,其包含啮合于上述第2齿轮的齿部;
非啮合部,其不包含啮合于上述第2齿轮的齿部;
在上述保护器具从上述第1位置向上述第2位置转动时,上述第3齿轮与上述第1齿轮相联动地向第1转动方向转动;
上述非啮合部在上述第3齿轮的上述第1转动方向上配置在比上述啮合部靠前方的位置。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雾气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3齿轮包含形成在上述啮合部与上述非啮合部之间的凹槽;
上述第2齿轮包含向径向外侧突出的凸部;
上述凸部在以沿着上述喷嘴转动轴的轴线方向延伸的上述轴线为中心的周向上卡合于在上述保护器具从上述第1位置向上述第2位置转动时与上述第1齿轮相联动地向上述第1转动方向转动的上述第3齿轮的上述凹槽的内侧面。
5.根据权利要求2~4中任一项所述的雾气产生装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第1齿轮包含多个齿部,在上述多个齿部中,设置在上述保护器具从上述第1位置向上述第2位置转动时上述第1齿轮的转动方向上的后方的后方侧齿部,与设置在上述第1齿轮的转动方向上的前方的前方侧齿部相比,在上述保护器具的转动轴的轴线方向上的齿宽度被设定得较小;
上述第3齿轮包含供上述第1齿轮的齿部啮合的多个齿槽,在上述多个齿槽中,设置在上述保护器具从上述第1位置向上述第2位置转动时上述第3齿轮的转动方向上的前方的前方侧齿槽在上述第3齿轮的转动轴的轴线方向上的槽宽度与上述前方侧齿部的齿宽度相对应地设定,而且设置在上述第3齿轮的转动方向上的后方的后方侧齿槽在上述第3齿轮的转动轴的轴线方向上的槽宽度与上述后方侧齿部的齿宽度相对应地设定。
6.一种美容装置,其喷出雾气而对皮肤表面进行保养,其特征在于,
具有权利要求1~4中任一项所述的雾气产生装置。
7.一种美容装置,其喷出雾气而对皮肤表面进行保养,其特征在于,
具有权利要求5所述的雾气产生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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