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分级开挖超深基坑工程桩兼作支护桩分级复合支护的工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195506.8 | 申请日: | 2013-05-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3255771A | 公开(公告)日: | 2013-08-21 |
发明(设计)人: | 李海涛;王永星;李永飞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西太行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17/02 | 分类号: | E02D17/02 |
代理公司: | 太原科卫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14100 | 代理人: | 朱源 |
地址: | 045000 *** | 国省代码: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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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分级 开挖 基坑 工程 桩兼作 支护 复合 | ||
1.一种分级开挖超深基坑工程桩兼作支护桩分级复合支护的工法,包括如下步骤:
(1)、进行现场勘测,根据地质勘查报告及周围建筑情况确定初步方案,进行桩基受力验算,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完成方案设计;
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案设计为:对于深度超过5m的深基坑采用呈台阶式分级支护、分级开挖,根据基坑开挖深度的不同,自上而下依次采用单排工程桩支护、双排工程桩支护、锚索支护桩与工程桩联合支护;
(2)、根据方案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按要求进行审批,完善技术准备工作,进行测量放线;
(3)、在地面标高,进行首层桩基施工,开挖第一级土方,控制开挖深度在2m以内,采用自然放坡;
(4)、第一级土方开挖完后,进行首层工程桩和冠梁施工;
(5)、在首层工程桩和冠梁支护下,开挖第二级土方;
(6)、第二级土方开挖完后,进行第二层工程桩和冠梁施工;
(7)、在第二层工程桩和冠梁支护下,开挖第三级土方;
(8)、以此类推,完成桩基工程和深基坑土方开挖施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分级开挖超深基坑工程桩兼作支护桩分级复合支护的工法,其特征在于:深度为17m的超深基坑的方案设计采用呈台阶式分四级开挖;第一级采用自然放坡开挖到标高-1.6米;第二级在单排工程桩和冠梁支护下开挖到标高-7.1米;第三级在双排工程桩和冠梁支护下开挖到标高-13.5米;第四级在锚索支护桩与工程桩联合支护下开挖到标高-1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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