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抛光液及其抛光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1310304445.4 | 申请日: | 2013-07-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3422092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2-04 |
发明(设计)人: | 徐志坚 | 申请(专利权)人: | 吴江龙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23F3/06 | 分类号: | C23F3/06 |
代理公司: | 南京经纬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2200 | 代理人: | 李纪昌 |
地址: | 215200 江苏省苏州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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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抛光 及其 方法 | ||
1. 一种抛光液,其特征在于,以重量组分计包括十二烷基笨磺酸钠10-20份,乙酸10-15份,有机硅消泡剂0.5-2份,三聚磷酸钠3-8份,聚乙二醇2000 5-10份,甘油5-10份,六次甲基四胺3-8份,硫酸铜3-6份,对羟基苯甲酸5-10份,柠檬酸15-20份,氯化铵3-8份,溶剂100-120份。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抛光液,其特征在于,以重量组分计包括十二烷基笨磺酸钠15-18份,乙酸12-14份,有机硅消泡剂1-2份,三聚磷酸钠4-6份,聚乙二醇2000 6-8份,甘油6-7份,六次甲基四胺4-6份,硫酸铜3-5份,对羟基苯甲酸7-9份,柠檬酸17-19份,氯化铵4-6份,溶剂110-115份。
3. 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抛光液,其特征在于,溶剂为纯净水。
4. 一种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抛光液的抛光方法,其特征在于包含以下步骤:
(1)将待处理的不锈钢件表面上的硬伤、划痕较深的地方用砂纸磨平,然后进行机械喷砂处理,除去打磨痕迹;
(2)将抛光液加热至70-80℃;
(3)将步骤(1)处理后的不锈钢件放入加热后的抛光液中,放入时间为3-8分钟,即完成对不锈钢件表面的抛光处理;
(4)将不锈钢件取出,温度降至室温,用清水清洗干净,即得到抛光后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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