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便于固定催化器的连接头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1310324570.1 | 申请日: | 2013-07-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3362617A | 公开(公告)日: | 2013-10-23 |
发明(设计)人: | 何晓鸣;杨军;张军;叶维敏;汪庭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陵川特种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F01N3/28 | 分类号: | F01N3/28 |
代理公司: | 成都行之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0 | 代理人: | 谢敏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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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于 固定 催化 接头 结构 | ||
1.便于固定催化器的连接头结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套头(1)和连接管(2),所述套头(1)呈喇叭状,且套头(1)较小的一端与连接管(2)固定连接并形成排气通道,所述连接管(2)上套接有固定板(3),所述固定板(3)上设有至少两个安装孔(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于固定催化器的连接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管(2)的形状为圆筒形,且连接管(2)的管口直径与套头(1)较小的一端的开口直径相等。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便于固定催化器的连接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管(2)的外表面设有外螺纹,固定板(3)设有带内螺纹的通孔,该通孔与连接管(2)相配合。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于固定催化器的连接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套头(1)较大的一端的开口直径为较小的一端的开口直径的2~3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于固定催化器的连接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管(2)的长度为5~10cm。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于固定催化器的连接头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板(3)的长度小于或等于套头(1)较大的一端的开口直径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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