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照明装置及具有其的车辆仪表有效
申请号: | 201320057506.7 | 申请日: | 2013-01-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3082754U | 公开(公告)日: | 2013-07-24 |
发明(设计)人: | 王国清;丹尼尔·P·托利斯;刘大谋 | 申请(专利权)人: | 大陆汽车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8/10 | 分类号: | F21S8/10;F21V8/00;B60Q3/04;F21W101/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吴贵明;张永明 |
地址: | 200082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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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照明 装置 具有 车辆 仪表 | ||
1.一种照明装置,对被照射部提供照明,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包括:
光源部(20);
导光部(30),所述导光部(30)为透明件并呈弧形延伸,且具有进光部(31);
其中,所述光源部(20)设置在所述导光部(30)的进光部处,所述导光部(30)将所述光源部(20)发出的光线导向被照射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部(30)为具有缺口部(32)的导光环,所述导光部(30)的两端延伸到所述缺口部(32)处,并且两端端部形成所述进光部(31)。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部(30)的两端向所述光源部(20)弯折形成所述进光部(3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光部(31)为一个或两个。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光部(30)的表面设置有锯齿形的反射部(33)。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部(33)与所述缺口部(32)相对地设置,所述反射部(33)的两端与所述导光部(30)的中心轴的夹角为α,其中,60°≤α≤90°。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
连接部(40),设置在所述导光部(30)上,所述导光部(30)通过所述连接部(40)与用于支撑所述被照射部的支架相连接。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部(40)为卡扣。
9.一种车辆仪表,包括仪表盘、为所述仪表盘提供照明的照明装置、以及与所述照明装置电连接的印制电路板(10),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为根据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所述照明装置设置在所述印制电路板(10)的上方,所述照明装置的导光部(30)将光线导向所述仪表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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