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外部结构化的水性各向同性洗衣液组合物在审
申请号: | 201380033113.5 | 申请日: | 2013-03-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4364362A | 公开(公告)日: | 2015-02-18 |
发明(设计)人: | J.贝斯特;A.J.科瓦尔斯基;P.M.赖恩;A.R.桑德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荷兰联合利华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1D3/12 | 分类号: | C11D3/12;C11D3/22;C11D3/50;C11D17/0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韦欣华;吕彩霞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荷兰;N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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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外部 结构 水性 各向同性 洗衣 组合 | ||
1.一种外部结构化的水性各向同性洗衣液组合物,其包含:
- 至少10重量%水,
- 至少10重量%的包含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混合表面活性剂体系,
- 一种外部结构化体系,包含0.025至0.15重量%不溶性纤维素纤维,其包含至少50重量%活化柑橘纤维,
- 至少0.01重量%悬浮非粘土固体粒子,
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部结构化体系进一步包含至少0.1重量%水溶胀性粘土。
2.根据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包含至少0.05重量%不溶性纤维素纤维,更优选至少0.07重量%。
3.根据权利要求1的组合物,其中所述不溶性纤维素纤维包含100重量%活化柑橘纤维。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在20 s-1和25℃下的粘度为至少0.2 Pa.s。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粘土具有小于50微米的d50粒度。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在所述外部结构化体系中,不溶性纤维素纤维和粘土的总量在0.10至0.80重量%的范围内。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液体包含至少0.1重量%,优选至少0.2重量%的悬浮非粘土固体粒子。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非粘土固体粒子包含视觉标识,优选为由包含聚合物的薄膜材料形成的标识。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悬浮非粘土固体粒子具有4至100,优选5至50微米的平均粒径。
10.根据权利要求8的组合物,其中所述非粘土固体粒子是芳香剂胶囊。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包含具有1至100微米的平均粒径的微囊作为所述非粘土固体粒子的按重量计的主要部分,其中至少90重量%的微囊具有在此范围内的直径。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任一项的组合物,其具有在25℃下的至少0.08 Pa的屈服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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