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自发光危险品标志顶灯无效
申请号: | 201410026844.3 | 申请日: | 2014-0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3778873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5-07 |
发明(设计)人: | 朱昕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海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13/16 | 分类号: | G09F13/16 |
代理公司: | 浙江杭州金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3100 | 代理人: | 黎双华 |
地址: | 311265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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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发光 危险品 标志 顶灯 | ||
1.一种自发光危险品标识顶灯,包括顶灯壳体,其特征在于,所述顶灯壳体由掺有夜光粉的透明材料制成,顶灯壳体内部设有能反射光线的折光区域。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发光危险品标识顶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光区域分布于顶灯壳体的前面、后面和两个侧面。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发光危险品标识顶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光区域设有棱镜反光板。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发光危险品标识顶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折光区域能显示“危险品”的文字或“感叹号”、“三角形”的警示图案。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发光危险品标识顶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夜光粉为红色夜光粉,包括硫酸钡、硫酸镁、磷酸锂、硝酸铜;其中,硫酸钡、硫酸镁、磷酸锂、硝酸铜的重量比为55︰4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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