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米力农的制备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410804717.1 | 申请日: | 2014-12-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77626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7-20 |
发明(设计)人: | 郑璐;吴斌;叶龙;姚书扬;高苇;李玲玲;王文丰;冀跃科 | 申请(专利权)人: | 扬子江药业集团上海海尼药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7D213/85 | 分类号: | C07D213/85;A61K31/444;A61P17/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序伦律师事务所 31276 | 代理人: | 包文超 |
地址: | 201318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米力农 制备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吡啶类化合物的制备方法,尤其涉及一种1,6-二氢-2-甲基-6-氧代 -(3,4′-二吡啶)-5-甲腈的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1,6-二氢-2-甲基-6-氧代-(3,4′-二吡啶)-5-甲腈,其通用名为米力农,其结构式如下 式Ⅰ所示,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粉末,无臭。其在水或乙醇中几乎不溶,在稀盐酸中略 溶。
米力农是美国Sterling公司开发的充血性心衰治疗剂,是氨力农(Amrinone)的双吡啶衍生物,1987年12月美国批准上市。其先后于英国、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和巴西等国家上市销售。静脉注射米力农已被广泛用于改善心力衰竭病人的心脏功能。由于片剂的不良反应太大,已被市场淘汰,目前米力农基本上以注射类剂型应用于患者。米力农注射液在国内外已经应用多年,其疗效及安全性已得到了充分验证。国外有(MilrinoneLactateInjection)乳酸米力农注射液;国内的制剂有米力农注射液、米力农氯化钠注射液、米力农葡萄糖注射液及注射用米力农。
米力农主要经肾脏清除,半衰期为30min~60min,血浆蛋白结合率90%,约80% 的药物以原形从尿排出,严重心力衰竭或肾功能受损病人的半衰期会延长。临床试验显 示,随着给药疗程的延长,组织中的米力农含量渐趋饱和,有效半衰期也相应地延长。 静脉单次注射米力农的作用在给药后5min时达高峰,给药30min后已有减弱,120min 后基本接近用药前水平。
以40mg/kg/day的剂量(约为体重50kg病人口服治疗剂量的50倍)给予小鼠口服 米力农24个月,未发现致癌作用。以5mg/kg/day的剂量(约为人口服治疗剂量的6倍) 给予大鼠口服24个月,或以25mg/kg/day的剂量(约为口服治疗剂量的30倍)给予雄 性大鼠口服18个月,雌性大鼠口服20个月,均未发现致癌作用。在代谢激活系统存在 的情况下,中华仓鼠卵巢染色体畸变分析阳性。从Ames试验、小鼠淋巴瘤试验、微核 试验和大鼠体内骨髓分裂中期分析表明米力农无致突变作用。对大鼠的生殖系统研究表 明,以32mg/kg/day的剂量口服米力农,对雄性和雌性的生育能力无影响。
在器官形成期分别给孕鼠和孕兔口服40mg/kg/day和12mg/kg/day的米力农,未发 现致畸作用。给怀孕大鼠或孕兔分别静脉注射3mg/kg/day(约为临床推荐最大剂量的 2.5倍)和12mg/kg/day的米力农,虽然后者在静脉给8mg/kg/day和12mg/kg/day时吸 收率增加,但无致畸作用。
口服和静脉给予大鼠和狗中毒剂量的米力农,导致心肌变性/纤维化和心内膜出血, 主要影响左室乳头肌。以动脉周围水肿和炎症为特征的冠状血管损伤只发生于狗。心肌 /心内膜的变化与β-肾上腺能受体激动剂如异丙肾上腺素导致的变化相似,而血管改变 与minoxidil和肼苯哒嗪导致的变化相似。在临床治疗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推荐剂量范围 内(1.13mg/kg/day),未发现动物有明显不良反应。
米力农注射液处方包含主药米力农,辅料乳酸为助溶剂及pH值调节剂,氯化钠为 渗透压调节剂。米力农上市规格为5ml∶5mg,根据临床用量,确定本产品的规格为 5ml∶5mg。
中国发明专利申请201210447673.2公开了一种米力农的合成方法,以4-甲基吡啶 为原料与乙酸酐发生乙酰化反应,乙酰化物不经过纯化直接与原甲酸三乙酯发生缩合, 缩合物再与丙二腈在无水乙醇条件下发生环合反应得到米力农。
中国发明专利申请201310697502.X公开了一种米力农的制备方法,在乙氧基亚甲 基丙二腈的无水乙醇溶液中,滴加1-(4-吡啶基)-2-丙酮的无水乙醇溶液,在20℃~60 ℃条件下,保温1~3h,再升温至75℃~85℃,至反应完全后,反应液降温至0℃~50 ℃,固液分离,收集固体,即得,其中,乙氧基亚甲基丙二腈:1-(4-吡啶基)-2-丙酮的 质量比为1.5~3∶1.5~2.5。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扬子江药业集团上海海尼药业有限公司,未经扬子江药业集团上海海尼药业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410804717.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