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梯极限安全装置在审
申请号: | 201510672972.X | 申请日: | 2015-10-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6586756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4-26 |
发明(设计)人: | 贺杰;曹动学;毛建丰;姜超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界首市迅立达电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B5/02 | 分类号: | B66B5/02;B66B5/2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36500 安徽省阜阳市界首***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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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梯 极限 安全装置 | ||
1.一种电梯极限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临近电梯安装井的最低点及最高点位置处分别设置有触发板(10),所述触发板(10)与导轨(20)连接,触发板(10)位于竖直方向上下可移动,电梯轿厢(30)位于电梯井上下移动并与触发板(10)的一端构成抵靠或分离配合,触发板(10)的另一端与极限开关(40)配合并驱动极限开关(40)开启与关闭,极限开关(40)与电梯的减速单元连接,极限开关(40)开启与关闭对应减速单元启动与关闭动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梯极限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板(10)整体呈现板面竖直的条板状结构,触发板(10)的板长方向竖直,轿厢(30)端部与触发板(10)一端构成抵靠或分离配合时,对应触发板(10)上下移动并使得触发板(10)上端与极限开关(40)构成抵靠开启及分离关闭配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电梯极限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板(10)的两端设置成折板状结构,该两端的折板状结构与触发板(10)之间的夹角为120°至150°。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梯极限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触发板(10)与导轨(20)之间构成竖直方向及水平方向的可调式配合。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电梯极限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触发板(10)与第一支架(50)的一端连接,触发板(10)的板面开设有条形孔(11)且孔长方向竖直,触发板(10)与第一支架(50)之间通过条形孔(11)内设置的连接件(60)紧固连接,所述第一支架(50)的一端与第二支架(70)一端连接,第一支架(50)的板面开设有第一条形孔(51)且孔长方向水平,触发板(10)与第一支架(50)之间通过紧固螺栓紧固连接,第二支架(70)与导轨(20)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梯极限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60)由弹性橡胶材料制成,连接件(60)呈螺栓杆状,连接件(60)穿过条形孔(11)且端部插置在第一支架(50)上的圆孔内。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电梯极限安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支架(50)及第二支架(70)位于竖直方向间隔布置两组或两组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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