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应用程序清理的方法及终端在审
申请号: | 201510861349.9 | 申请日: | 2015-11-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68416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4-06 |
发明(设计)人: | 蔡文梁 | 申请(专利权)人: | 魅族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9/445 | 分类号: | G06F9/445;G06F1/32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熊永强 |
地址: | 519080 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应用程序 清理 方法 终端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应用管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应用程序清理的方法及终端。
背景技术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式设备等终端的功能越来越丰富,终端的操作系统内置的系统程序也逐渐丰富,并且,用户在终端上安装的第三方应用程序的种类和数量也不断增加。
通常,用户在使用终端中的某个应用程序时,在使用完毕后,多数操作是退出该应用程序的显示界面,跳转到桌面或者其他应用程序的显示界面,这种情况下,应用程序很可能没有彻底关闭,而是作为后台程序保留在多任务处理队列中,后台程序同样需要消耗CPU、内存等硬件资源。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公开了一种应用程序清理的方法及终端,以期提升终端应用管理的效率,既降低终端的流量和电量损耗,又保证用户对应用程序的使用,提升用户体验。
本发明实施例第一方面公开了一种应用程序清理的方法,包括:
确定终端后台中运行的应用程序;
确定所述应用程序所属的类型;
确定与所述应用程序所属的类型对应的清理策略;
对所述应用程序执行对应的清理策略。
本发明实施例第一方面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与所述应用程序所属的类型对应的清理策略,包括:
判断所述应用程序的使用频率是否达到预设的第一阈值或者所述应用程序的运行状况是否满足预设的运行状况;
若所述应用程序的使用频率达到预设的第一阈值或者所述应用程序的运行状况满足预设的运行状况,则确定所述应用程序对应的清理策略为禁止清理所述应用程序。
结合本发明实施例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本发明实施例第一方面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方法还包括:
若所述应用程序的使用频率未达到预设的第一阈值且所述应用程序的运行状况不满足预设的运行状况,则确定所述应用程序对应的清理策略为清理所述应用程序。
本发明实施例第一方面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确定与所述应用程序所属的类型对应的清理策略,包括:
获取所述应用程序的使用频率A和在后台运行的时长B;
根据预设的使用频率与在后台运行的时长之间的对应关系获取所述使用频率A对应的在后台运行的时长B‘;
判断所述B是否小于B‘,若是,则确定所述应用程序对应的清理策略为禁止清理所述应用程序。
结合本发明实施例第一方面或第一方面第一种或第二种或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本发明实施例第一方面第四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对所述应用程序执行对应的清理策略之前包括:
确定所述终端当前处于待机状态。
本发明实施例第二方面公开了一种终端,包括:
第一确定模块,用于确定终端后台中运行的应用程序;
第二确定模块,用于确定所述应用程序所属的类型;
第三确定模块,用于确定与所述应用程序所属的类型相对应的清理策略;
执行模块,用于对所述应用程序执行对应的清理策略。
本发明实施例第二方面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三确定模块包括:
第一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应用程序的使用频率是否达到预设的第一阈值或者所述应用程序的运行状况是否满足预设的运行状况;
第一确定单元,用于若所述应用程序的使用频率达到预设的第一阈值或者所述应用程序的运行状况满足预设的运行状况,则确定所述应用程序对应的清理策略为禁止清理所述应用程序。
结合本发明实施例第二方面或第二方面第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在本发明实施例第二方面第二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三确定模块还包括:
第二确定单元,用于若所述应用程序的使用频率未达到预设的第一阈值且所述应用程序的运行状况不满足预设的运行状况,则确定所述应用程序对应的清理策略为清理所述应用程序。
本发明实施例第二方面第三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第三确定模块包括:
第一获取单元,用于获取所述应用程序的使用频率A和在后台运行的时长B;
第二获取单元,用于根据预设的使用频率与在后台运行的时长之间的对应关系获取所述使用频率A对应的在后台运行的时长B‘;
第二判断单元,用于判断所述B是否小于B‘;
第三确定单元,用于若所述B小于B‘,则确定所述应用程序对应的清理策略为禁止清理所述应用程序。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魅族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未经魅族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861349.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沥青路面拌冷再生设备
- 下一篇:一种晾衣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