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列尾移动视频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20002020.7 | 申请日: | 2016-01-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5249406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5-18 |
发明(设计)人: | 邵旺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富士隆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8 | 分类号: | H04N7/1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移动 视频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及铁路无线通信系统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列尾移动视频装 置。
背景技术
列车尾部安全防护装置,是用于货物列车取消守车后,在尾部无人职守情况下为 提高铁路运输的安全性而研制的专用运输安全装置,设备应用计算机编码、无线遥控、语音 合成、计算机处理技术,保证列车运行安全而设计生产的安全防护设备,也是重要的铁路行 车设备,当今的客车列尾系统,主要是通过车载无线电台进行信息的联络,需要人工操作, 自动化程度低;虽然在铁路两侧平坦的路况下,没有信号影响的问题,但遇到山区或隧道 等复杂路况时,有信号盲区;如3G无线通讯是最广泛使用的技术,其缺点是移动时图像不 清晰,不连贯,而且长期在线使用费用较高,实用性比较低,所传输的信息量太少。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性能稳定、实用性 强的的列尾移动视频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设计的一种列尾移动视频装置,其特征在于:包 括无线视频接收主机和列尾视频发射主机,两者通过无线电波传输信号,无线视频接收主 机包括主机接收端、显示系统、无线视频接收系统、录像存储系统与天线,显示系统、无线视 频接收系统、录像存储系统、天线均与主机接收端连接,列尾视频发射主机包括视频发射系 统、红外夜视摄像部分、电池供电部分、天线装置以及用于夹持在车尾部的便携式锁紧夹部 分,红外夜视摄像部分、天线装置均与视频发射系统线连接,所述的电池供电部分与所述视 频发射系统连接并提供其电源。
优选地,所述的电池供电部分采用12V锂电池。
本实用新型得到的一种列尾移动视频装置,采用基于多载波无线视频列尾视频装 置不仅可以提高通信可靠度,而且图像清晰稳定,从而实现调度中心远距离对机车调车调 车作业的监控与管理,系统为预防和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行车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及时有效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做出,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列尾 便携式视频装置是运用先进的红外成像技术、H.264视频编码技术、多载波调制无线视频传 输(军工无线视频技术)等技术手段,在发生突发事故时,为指挥决策人员及时调出事故现 场相关环境的视频录像及有关的路况参数,直观地辅助分析现场环境、制定救援预案的人 机综合性系统。发生事故时,可做好各项的准备工作,快速展开救援行动。为铁路运输及标 准化作业提供有效的、快速的、正确的保护措施,保证列车运行安全而设计生产的安全视频 设备,也是重要的铁路行车设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框图。
图中:主机接收端1、无线视频接收系统2、显示系统3、录像存储系统与天线4、视频 发射系统5、天线装置6、红外夜视摄像部分7。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
如图1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列尾移动视频装置,包括无线视频接收主机和列 尾视频发射主机,两者通过无线电波传输信号,无线视频接收主机包括主机接收端1、显示 系统3、无线视频接收系统2、录像存储系统与天线4,这里显示屏可采用12寸的显示屏,无线 视频接收系统2包括司机室摄像机和车头前方摄像机,显示系统3、无线视频接收系统2、录 像存储系统、天线4均与主机接收端1连接,列尾视频发射主机包括视频发射系统5、红外夜 视摄像部分7、电池供电部分、天线装置6以及用于夹持在车尾部的便携式锁紧夹部分,锁紧 夹部分未示出,其主要是用于夹持,固定作用,具体不做限定,结构也比较多,红外夜视摄像 部分7、天线装置6均与视频发射系统5线连接,视频发射系统包括可采用H.264视频编码技 术对所拍摄的视频进行运作,所述的电池供电部分与所述视频发射系统连接并提供其电 源。
所述的电池供电部分采用12V锂电池,可保证连续工作4个小时,具有充电,过充等 功能,
对于本实用新型设计的一种列尾移动视频装置作进一步的说明:1、无线视频接收 主机:具有过压,过流,过载保护,H.264压缩格式,四路/八路音视频输入,专业航空接口,采 用硬盘与SD卡存储录像方式,连续可记录1个月的资料,内置无线视频传输模块,视频编码 模块,军工品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富士隆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富士隆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20002020.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