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二次电池、电池包及车辆在审
申请号: | 201710803310.0 | 申请日: | 2017-09-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31008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0-09 |
发明(设计)人: | 伊势一树;松野真辅;高见则雄;稻垣浩贵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 |
主分类号: | H01M10/36 | 分类号: | H01M10/36;H01M4/66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吴倩;张楠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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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二次电池 负极集电体 电池包 负极端子 接合部 疏水层 电连接 正极 循环寿命性能 水系电解质 负极 被覆层 勃姆石 含锂盐 接触角 内表面 钠盐 合金 | ||
1.一种二次电池,其包含具备负极集电体的负极、与所述负极集电体电连接的负极端子、与所述负极端子及所述负极集电体电连接的接合部、被覆所述接合部的疏水层、正极、和含锂盐或钠盐的水系电解质,其中,
所述负极端子及所述负极集电体分别由锌或含锌的合金形成,或在表面的至少一部分上具有含勃姆石的被覆层;
所述疏水层的内表面被覆所述接合部,所述疏水层的外表面与水的接触角θ满足80°≤θ。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
所述负极集电体具备负极极耳部;
除所述负极极耳部以外的所述负极集电体的边缘部的至少一部分被所述疏水层被覆。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所述负极极耳部的一部分被所述被覆层被覆。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1项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所述负极端子的一部分被所述被覆层被覆。
5.根据权利要求1~4中任1项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所述疏水层与水的所述接触角θ满足100°≤θ。
6.根据权利要求1~5中任1项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所述疏水层含有选自聚四氟乙烯、四氟乙烯、四氟乙烯-六氟丙烯共聚物、聚丙烯、聚乙烯、聚酰亚胺、聚苯乙烯及硅酮中的至少1种疏水材料。
7.根据权利要求1~6中任1项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所述疏水层的厚度在0.1μm~500μm的范围内。
8.根据权利要求1~7中任1项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所述负极端子及所述负极集电体各自的表面整体被含勃姆石的被覆层被覆。
9.根据权利要求1~8中任1项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
所述负极含有含负极活性物质层;
所述含负极活性物质层含有活性物质,所述活性物质含有选自尖晶石型锂钛氧化物及锐钛矿型钛氧化物中的至少1种。
10.一种电池包,其包含权利要求1~9中任1项所述的二次电池。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电池包,其中,进一步包含通电用的外部端子和保护电路。
12.根据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电池包,其中,具备多个所述二次电池,所述多个二次电池以串联、并联或组合串联及并联的方式电连接。
13.一种车辆,其具备权利要求10~12中任1项所述的电池包。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车辆,其中,包含将所述车辆的动能转换为再生能量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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