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玻璃纤维生产车间用安全帽在审
申请号: | 201711234653.6 | 申请日: | 2017-11-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25305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08 |
发明(设计)人: | 张善俊;刘兴月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2B1/24 | 分类号: | A42B1/24 |
代理公司: | 青岛高晓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7104 | 代理人: | 吴澄 |
地址: | 276000 ***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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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口罩 延伸部 安全帽 罩体层 右耳 左耳 玻璃纤维生产 蓝牙通信 麦克风 容纳槽 右耳塞 左耳塞 耳机 安全帽本体 可伸缩的 消毒效果 语音效果 紫外线灯 车间 固定部 拉伸 佩戴 说话 | ||
1.一种玻璃纤维生产车间用安全帽,其特征在于,包括安全帽本体(1)和延伸部,所述延伸部从所述安全帽本体向下方延伸,所述延伸部包括左耳延伸部(2)、右耳延伸部(3);
所述安全帽上设有口罩(4)和蓝牙通信耳机;
所述口罩(4)包括结合在一起的第一罩体层(41)和第二罩体层(42),所述左耳延伸部(2)上设有口罩容纳槽(8),所述口罩(4)可伸缩的设置于所述口罩容纳槽(8)内,所述口罩容纳槽(8)的内壁上设有对所述口罩(4)进行消毒的紫外线灯(10),所述右耳延伸部(3)设有将所述口罩(4)拉伸后与所述口罩(4)一端结合的固定部(31);
所述蓝牙通信耳机包括左耳塞(5)、右耳塞(6)和麦克风(7),所述左耳塞(5)设于所述左耳延伸部(2)内侧,所述右耳塞(6)设于所述右耳延伸部(3)内侧;所述麦克风(7)设于所述口罩(4)的第一罩体层(41)和第二罩体层(42)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纤维生产车间用安全帽,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帽本体和所述延伸部为一体结构,所述安全帽本体和所述延伸部由外壳(11)和内壳(12)扣合形成,所述外壳(11)和所述内壳(12)对应所述口罩容纳槽(8)所在位置的相对两个表面上均设有所述紫外光灯(10),所述口罩从所述两个紫外灯之间穿过。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玻璃纤维生产车间用安全帽,其特征在于,所述左耳塞(5)、所述右耳塞(6)和所述麦克风(7)通过耳机线连接,所述口罩的第一罩体层(41)和第二罩体层(42)的结合面形成相互连通的耳机线容纳槽(43)和麦克风容纳槽(44),所述麦克风容纳槽(44)的宽度大于所述耳机线容纳槽(43)的宽度,使所述麦克风无法进入所述耳机线容纳槽(43)。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玻璃纤维生产车间用安全帽,其特征在于,所述口罩容纳槽(8)内设有弹力装置,所述弹力装置与所述口罩(4)的一端固定连接,当所述口罩(4)随所述弹力装置缩入所述口罩容纳槽(8)时,所述麦克风(7)卡在所述口罩容纳槽(8)的外侧,从而使缩入所述口罩容纳槽(8)内的口罩仍处于铺开状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玻璃纤维生产车间用安全帽,其特征在于,所述弹力装置为橡皮筋或卷簧。
6.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玻璃纤维生产车间用安全帽,其特征在于,所述口罩(4)拉伸后与所述右耳延伸部(3)结合的一端设有连接扣(45),所述右耳延伸部(3)上的固定部为连接扣固定轴。
7.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玻璃纤维生产车间用安全帽,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纤维生产车间用安全帽上还设有喇叭(9)和选择控制器,所述喇叭(9)与所述麦克风(7)连通,所述选择控制器被配置为控制所述麦克风(7)与所述喇叭(9)连接进行声音外放或者控制所述蓝牙耳机将声音信号无线传输至其他配对的所述安全帽内的蓝牙耳机。
8.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玻璃纤维生产车间用安全帽,其特征在于,所述耳机线容纳槽(43)和所述麦克风容纳槽(44)的交汇处位于所述口罩(4)长度方向的中央位置。
9.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玻璃纤维生产车间用安全帽,其特征在于,所述安全帽上还设有紫外线灯控制开关,所述内壳上还设有供紫外线灯灯光穿过的散射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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