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食品安全溯源监管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720102980.5 | 申请日: | 2017-01-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15904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9-22 |
发明(设计)人: | 张泽华;陈文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厦门物之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G06K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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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361000 福建省厦门市***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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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食品安全 溯源 监管 系统 | ||
1.食品安全溯源监管系统,包括复数个RFID电子标签和RFID读写设备,RFID电子标签均设置于食品源上,其特征在于:该系统还包括进料终端、加工终端、出料终端和后台终端,RFID读写设备分别连接进料终端、加工终端和出料终端,进料终端、加工终端和出料终端分别连接后台终端,RFID读写设备包括微处理器、读取模块、防篡改模块、权限模块和GPS定位模块,微处理器分别连接防篡改模块、权限模块和GPS定位模块,防篡改模块连接读取模块,进料终端包括第一中央处理器、次数统计模块、消毒装置和清洗装置,第一中央处理器分别通过次数统计模块连接消毒装置和清洗装置,加工终端包括第二中央处理器和摄像装置,第二中央处理器连接摄像装置,出料终端括第三中央处理器和食品检测模块,第三中央处理器连接食品检测模块,后台终端包括后台处理器、显示模块、服务器、验证模块、GIS电子地图模块和信息查询模块,后台处理器分别连接显示模块、服务器、验证模块、GIS电子地图模块和信息查询模块。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安全溯源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销售终端,所述RFID读写设备连接销售终端,销售终端连接后台终端。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食品安全溯源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销售终端包括第四处理器、条码扫描模块、信息录入模块和时间记录模块,第四处理器分别连接条码扫描模块、信息录入模块和时间记录模块。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安全溯源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食品检测模块包括微生物检测探头、pH值检测探头、添加剂检测探头、金属探测器、水分传感器和农药残留检测探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安全溯源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报警模块,报警模块连接所述后台处理器,报警模块设置在后台终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安全溯源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后台终端具有复数个,后台终端与后台终端之间相互通讯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安全溯源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按键模块,按键模块连接所述后台处理器,按键模块包括用于拨打设定执法部门的一键拨号按键。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食品安全溯源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最优路径推荐单元,最优路径推荐单元连接所述后台处理器。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食品安全溯源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料终端、加工终端、出料终端和销售终端顺次循环连接。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食品安全溯源监管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Xbee传输模块,RFID读写设备分别通过Xbee传输模块连接所述进料终端、加工终端、出料终端和销售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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