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地下室基坑施工应急降水的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720261506.7 | 申请日: | 2017-03-17 |
公开(公告)号: | CN206581280U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24 |
发明(设计)人: | 竺维彬;米晋生;朱育宏;钟长平;黄威然;马子皓;李阶智;刘乐元;朱统步;祝思然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19/10 | 分类号: | E02D19/10 |
代理公司: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350 | 代理人: | 黄浩威 |
地址: | 510010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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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地下室 基坑 施工 应急 降水 装置 | ||
1.一种用于地下室基坑施工应急降水的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部具有开口的护筒,所述护筒上设有泄水通道以及注浆通道。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地下室基坑施工应急降水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护筒连通有三通管球阀作为泄水通道;另外,所述护筒的顶部设有至少一组带球阀的管道作为泄水通道和注浆通道。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地下室基坑施工应急降水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道主要由多节管体通过丝扣或卡扣的方式连接而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地下室基坑施工应急降水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护筒的底部边缘连接有裙板,所述裙板主要由海绵底层和橡胶面层组成。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地下室基坑施工应急降水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护筒的外部设有吊耳。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地下室基坑施工应急降水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护筒内部的下部设有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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