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二次电池、电池组以及车辆在审
申请号: | 201810165564.9 | 申请日: | 2018-0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24726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3-26 |
发明(设计)人: | 关隼人;吉间一臣;松野真辅;高见则雄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 |
主分类号: | H01M10/36 | 分类号: | H01M10/36 |
代理公司: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吴宗颐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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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二次电池 水系电解质 分隔体 电池组 正极 负极 循环寿命特性 固体电解质 碱金属离子 有机化合物 储存性能 传导性 | ||
1.二次电池,其具备负极、正极、第1水系电解质、第2水系电解质、以及具有第1面和与上述第1面相对的第2面的分隔体,
上述分隔体位于上述负极和上述正极之间,
上述第1水系电解质与上述分隔体的上述第1面和上述负极接触,
上述第2水系电解质与上述分隔体的上述第2面和上述正极接触,
上述分隔体包含具有碱金属离子传导性的固体电解质,
上述第1水系电解质包含有机化合物。
2.权利要求1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当上述第2水系电解质含有上述有机化合物时,上述第1水系电解质中的上述有机化合物的摩尔浓度相对于水的摩尔浓度的比值M1高于上述第2水系电解质中的上述有机化合物的摩尔浓度相对于水的摩尔浓度的比值M2。
3.权利要求2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上述比值M1在0.0001~0.5的范围内。
4.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上述第1水系电解质的pH在6~14的范围内。
5.权利要求1~4任一项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上述第1水系电解质含有的上述有机化合物为第1有机化合物,
上述第1有机化合物为选自以N-甲基-2-吡咯烷酮(NMP)、琥珀酰亚胺、乙腈、甲胺、2-氨基-甲基丙烷、丙胺、二甲胺、二乙胺、三甲胺、三苯胺、乙酰胺、N-甲基乙酰胺、二甲基乙酰胺、二甲基甲酰胺和丁酰胺为代表的氮化合物及其衍生物,以甲醇、乙醇、丙醇、异丙醇、丁醇、异丁醇、乙二醇和二甲基醚为代表的醇/醚化合物及其衍生物中的至少1种。
6.权利要求1~5任一项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上述有机化合物不包括碱金属盐和源自上述碱金属盐的有机物离子。
7.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二次电池,其中,上述分隔体包含上述固体电解质和高分子材料的复合物。
8.电池组,其具备权利要求1~7任一项所述的二次电池。
9.权利要求8所述的电池组,其还包括通电用的外部端子和保护电路。
10.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电池组,其具备多个上述二次电池,上述二次电池串联、并联、或者串联和并联组合地电连接。
11.车辆,其搭载有权利要求8~10任一项所述的电池组。
12.权利要求11所述的车辆,其包括将上述车辆的动能转换为再生能量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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