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触控操作的处理方法、装置、存储介质、处理器及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810288169.X | 申请日: | 2018-04-03 |
公开(公告)号: | CN108536361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22 |
发明(设计)人: | 余浩坚 | 申请(专利权)人: | 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3/0483 | 分类号: | G06F3/0483;G06F3/0485;G06F3/0486;G06F3/0488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浩百睿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4 | 代理人: | 褚敏;宫传芝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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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操作 处理 方法 装置 存储 介质 处理器 终端 | ||
1.一种触控操作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应用于移动终端,所述方法包括:
响应屏幕内的第一区域的触控操作,触发第一事件和第二事件,其中,所述第一区域用于对区域内信息进行滚动显示,所述第一事件用于表示触摸开始,第二事件用于表示触摸移动;
从所述第一事件对应的触控起始位置开始的移动过程中,获取所述第二事件对应的当前触控对象;
根据所述当前触控对象的类型或是否满足所述当前触控对象的显示内容已达到浏览边界的条件,触发第三事件,其中,所述第三事件用于禁止拖拽所述屏幕内的显示内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当前触控对象的类型,触发所述第三事件包括:
确定所述当前触控对象的类型为超文本标记语言中的预设标签,其中,所述预设标签用于定义文档的主体;
触发所述第三事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满足所述当前触控对象的显示内容已达到所述浏览边界的条件,触发所述第三事件包括:
确定第一高度大于第二高度,并且已设置新增属性,其中,所述第一高度为所述当前触控对象的显示内容的全文高度,所述第二高度为所述屏幕内可见区域高度,所述新增属性用于表示允许独立的滚动区域和触摸回弹;
根据所述触控操作的操作方向和第三高度确定所述当前触控对象的显示内容已达到所述浏览边界,其中,所述第三高度表示在所述屏幕的长轴方向上的滚动偏移;
触发所述第三事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触控操作的操作方向和第三高度确定所述当前触控对象的显示内容已达到所述浏览边界包括以下之一:
当所述操作方向从所述屏幕的上方指向所述屏幕的下方且所述第三高度为0时,则确定所述当前触控对象的显示内容已达到全文高度最顶部;
当所述操作方向从所述屏幕的下方指向所述屏幕的上方且所述第一高度与所述第三高度的差值为所述第二高度时,则确定所述当前触控对象的显示内容已达到全文高度最底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未满足所述当前触控对象的显示内容已达到所述浏览边界的条件,触发所述第三事件包括:
获取步骤,若确定第一高度小于或等于第二高度,或者未设置新增属性,则获取所述当前触控对象的父元素,其中,所述第一高度为所述当前触控对象的显示内容的全文高度,所述第二高度为所述屏幕内可见区域高度,所述新增属性用于表示允许独立的滚动区域和触摸回弹;
判断步骤,判断所述父元素是否为超文本标记语言中的预设标签,如果是,则触发所述第三事件,如果否,则转到所述获取步骤,其中,所述预设标签用于定义文档的主体。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未满足所述当前触控对象的显示内容已达到所述浏览边界的条件,触发所述第三事件包括:
获取步骤,若根据所述触控操作的操作方向和第三高度确定所述当前触控对象的显示内容未达到所述浏览边界,则获取所述当前触控对象的父元素,其中,所述第三高度表示在所述屏幕的长轴方向上的滚动偏移;
判断步骤,判断所述父元素是否为超文本标记语言中的预设标签,如果是,则触发所述第三事件,如果否,则转到所述获取步骤,其中,所述预设标签用于定义文档的主体。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响应所述第一区域的所述触控操作,触发所述第一事件和所述第二事件之前,还包括:
将所述屏幕的显示区域划分为所述第一区域和第二区域,其中,所述第二区域用于提供导航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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