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自动驾驶汽车评价方法及评价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0442021.7 | 申请日: | 2018-05-09 |
公开(公告)号: | CN108647437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0-12 |
发明(设计)人: | 孙巍;应朝阳;潘汉中;秦征骁;吴昌城;丁频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G06F17/50 | 分类号: | G06F17/50;G07C5/00;G07C5/08 |
代理公司: | 无锡市大为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32104 | 代理人: | 曹祖良;陈丽丽 |
地址: | 214151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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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动驾驶 汽车评价 功能性数据 解析处理 能力评价 评价系统 智能交通 通用型 预设 汽车 存储 采集 输出 | ||
1.一种自动驾驶汽车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驾驶汽车评价方法包括:
采集自动驾驶汽车的功能性数据;
存储所述功能性数据;
对所述功能性数据进行解析处理,并根据预设的评价规则对所述功能性数据进行自动驾驶能力评价,得到评价结果;
输出所述评价结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驾驶汽车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性数据包括感知层数据、决策层数据、执行层数据和效果层数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动驾驶汽车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感知层数据包括人车物、路况和环境,所述决策层数据包括根据感知层数据对周围环境做出的判断数据以及根据所述判断数据对自动驾驶汽车的运动轨迹进行的规划数据,所述执行层数据包括驾驶数据,所述效果层数据包括自动驾驶汽车的位置数据。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自动驾驶汽车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采集自动驾驶汽车的功能性数据包括:
实时监听CAN总线上的所述功能性数据;
向CAN总线发送获取所述功能性数据的指令;
接收所述CAN总线反馈的所述功能性数据。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自动驾驶汽车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采集自动驾驶汽车的功能性数据包括:
实时检测并感应自动驾驶汽车的位置及周围环境数据;
接收所述自动驾驶汽车的位置及周围环境数据。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自动驾驶汽车评价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驾驶汽车评价方法还包括在所述输出所述评价结果的步骤后进行的:
显示所述评价结果。
7.一种自动驾驶汽车评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驾驶汽车评价系统包括:
采集装置,所述采集装置用于采集自动驾驶汽车的功能性数据;
存储装置,所述存储装置用于存储所述功能性数据;
处理装置,所述处理装置用于对所述功能性数据进行解析处理,并根据预设的评价规则对所述功能性数据进行自动驾驶能力评价,得到评价结果;
输出装置,所述输出装置用于输出所述评价结果。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自动驾驶汽车评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采集装置包括:
CAN模块,所述CAN模块用于实时监听CAN总线上的所述功能性数据,向CAN总线发送获取所述功能性数据的指令,以及用于接收所述CAN总线反馈的所述功能性数据;
位置传感器,所述位置传感器用于实时感应自动驾驶汽车的位置及周围环境数据,并接收所述自动驾驶汽车的位置及周围环境数据;
摄像头,所述摄像头用于实时检测自动驾驶汽车的位置及周围环境数据。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动驾驶汽车评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存储装置包括第一存储模块和第二存储模块,
所述第一存储模块用于存储所述CAN模块采集到的数据;
所述第二存储模块用于存储所述位置传感器和所述摄像头采集到的数据。
10.根据权利要求7至9中任意一项所述的自动驾驶汽车评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驾驶汽车评价系统还包括:
显示装置,所述显示装置用于显示所述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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