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具有适应性的移动广告系统及其广告播放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810808792.3 | 申请日: | 2018-07-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9003136A | 公开(公告)日: | 2018-12-14 |
发明(设计)人: | 周小舟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新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华仲龙腾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548 | 代理人: | 李静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微处理器 电性连接 广告播放 移动显示 数据采集模块 移动广告系统 互联网信号 数据接收器 实时显示 控制端 广告技术领域 移动广告发布 蓄电池 红外摄像头 速度感应器 显示屏安装 车辆内部 单元电性 移动广告 储存器 显示屏 播放 保证 | ||
本发明涉及广告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具有适应性的移动广告系统,所述控制端通过互联网信号连接有多个移动显示端,多个所述移动显示端分别设置在不同的车辆上,从而进行移动广告发布,所述移动显示端内设置有微处理器,且微处理器电性连接有数据接收器、蓄电池以及储存器,所述数据接收器通过互联网信号连接在控制端,所述微处理器还电性连接有实时显示单元以及数据采集模块,且实时显示单元电性连接有显示屏,所述显示屏安装在车辆内部,所述数据采集模块还电性连接有红外摄像头以及速度感应器。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具有适应性的移动广告播放方法。本发明能够选择性的进行广告播放,从而能够保证广告播放的质量。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广告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具有适应性的移动广告系统及其广告播放方法。
背景技术
广告是人类社会中无所不在、无时不有的活动。人类祖先开始利用姿态、声音、火光进行广告传播,后来又发明和运用语言与文字,扩大了广告传播的深度和广度。大众传播媒体的出现,使人类广告传播再次发生质的变化。广告现象的普遍性及其作用的广泛性,使得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纷纷探索广告的含义。由于广告媒体各式各样,广告模式各不相同,广告机制各有所长,广告外延纷繁庞杂,加之人们探究广告所选择的角度又不尽相同,所分析的广告侧面甚至大相径庭,因此不同的理论学派对广告的认识难免各执己见。随着现在公共交通的快速发展,其已经成为人们外出行程中的一部分,由于人流量,因此其的广告宣传价值也就体现出来,而现有技术中,都是通过张贴海报来进行广告宣传,不能满足现在发展的需求,为此,我们提出了一种具有适应性的移动广告系统及其广告播放方法。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具有适应性的移动广告系统及其广告播放方法。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具有适应性的移动广告系统,包括控制端,且控制端置于移动广告管理处,所述控制端通过互联网信号连接有多个移动显示端,多个所述移动显示端分别设置在不同的车辆上,从而进行移动广告发布,所述移动显示端内设置有微处理器,且微处理器电性连接有数据接收器、蓄电池以及储存器,所述数据接收器通过互联网信号连接在控制端,所述微处理器还电性连接有实时显示单元以及数据采集模块,且实时显示单元电性连接有显示屏,所述显示屏安装在车辆内部,所述数据采集模块还电性连接有红外摄像头以及速度感应器,且红外摄像头安装在在车辆内部,所述速度感应器安装在车辆内部,用于实时采集车辆速度。
优选的,所述控制端内设置有中央处理器,且中央处理器电性连接有广告信息输入模块、操作模块、储存模块、供电模块以及同步传输模块,所述同步传输模块通过互联网信号连接在数据接收器上。
优选的,所述实时显示单元内设置有微型芯片,且微型芯片电性连接于微处理器,所述微型芯片电性连接有定时模块、数据切换模块以及数据提取模块,且数据切换模块电性连接有格式转换器,所述格式转换器电性连接在显示屏上,所述数据提取模块还分别电性连接于数据切换模块以及储存器。
优选的,所述微处理器还电性连接有执行模块、启动模块、关闭模块以及定时器,所述启动模块电性连接在执行模块上,所述关闭模块电性连接在定时器上,所述启动模块以及关闭模块均还电性连接在显示屏上。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具有适应性的移动广告播放方法,具体步骤如下:
A、根据客户需求,通过操作模块利用广告信息输入模块将广告内容输入至中央处理器内,确定无误后,储存至储存模块内,与此同时,同步传输模块将广告内容通过互联网共享至不同的移动显示端,以备广告显示;
B、待数据接收器接收到广告内容后,通过微处理器将其储存至储存器内,需要进行广告播放时,由实时显示单元向储存器内提取广告内容,然后实时显示在显示屏上;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广州新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广州新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10808792.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