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物业报警中心管理方法及其管理系统、物业综合管理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1811511966.6 | 申请日: | 2018-12-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9559473A | 公开(公告)日: | 2019-04-02 |
发明(设计)人: | 代颖娜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粤华物业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B13/196 | 分类号: | G08B13/196;G07C9/00;G06Q50/16 |
代理公司: | 广州微斗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390 | 代理人: | 唐立平 |
地址: | 510050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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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物业 报警中心 综合管理系统 管理系统 智能语音模块 门禁感应 物业设备 小区业主 报警服务中心 人脸识别器 报警信号 处理报警 电话询问 联动设置 人脸识别 巡查系统 询问 脸像 管理 巡查 业主 | ||
本发明涉及物业报警中心管理方法及其管理系统、物业综合管理系统。所述物业综合管理系统在使用时,物业设备巡查系统需与一个物业设备巡查方法配套使用,物业报警中心管理系统需与一个物业报警中心管理方法配套使用。本发明通过将门禁感应系统与智能语音模块、人脸识别器进行联动设置。使得当门禁感应系统发出报警信号时,利用人脸识别破坏者是否为小区业主的脸像来迅速判别,破坏者是否为偷窃者。在判别破坏者不是小区业主以及业主直系亲属时,通过智能语音模块的自动询问判别破坏者是否为偷袭者,不需要物业走进现场进行曲询问。同时也避免通过电话询问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提高报警服务中心处理报警信号的效率。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物业管理系统技术领域,特别涉及物业报警中心管理方法及其管理系统、物业综合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它管理者进行管理。小区的安防是重要的管理对象之一。
而小区的报警系统是即时维护业主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的主要途径。现有的小区报警主要是通过设置在小区楼栋内的感应器发出的感应信号来通知物业发生偷窃。物业首先只能通过电话询问或是走进现场判断是否是业主误触碰,这样导致处理该类事件的时间长,报警服务中心处理报警信号效率低下。为此,我们提出物业报警中心管理方法及其管理系统、物业综合管理系统。
发明内容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识别是否是误触碰而产生的报警信号的处理时间长以及效率低下的问题,提供一种物业报警中心管理方法,其通过将门禁感应系统与智能语音模块、人脸识别器进行联动设置,使得当门禁感应系统发出报警信号时,利用人脸识别破坏所述门磁者是否为小区业主的脸像来迅速判别破坏者是否为偷窃者,提高报警服务中心处理报警信号的效率。
本发明其中一个实施例的技术方案是物业报警中心管理方法,其用于物业综合管理系统中对小区内发生偷窃报警事故进行处理,所述物业综合管理系统包括物业报警服务模块、门禁感应系统、智能语音模块、喇叭以及人脸识别器,所述物业报警服务模块内储存有采集的小区所有业主以及所述业主的直系亲属的人脸图像,所述人脸识别器以及喇叭均安装在小区单元楼栋里,所述门禁感应系统设置有门磁,所述门磁安装在所述小区单元楼栋的大门上,其特征在于,所述物业报警中心管理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41、当门禁感应系统的门磁因遭到非法破坏使输出信号发生突变时,所述门禁感应系统根据所述门磁的突变信号发出报警信号,所述物业报警服务模块接收所述报警信号后输出电源信号,所述人脸识别器接受所述电源信号对破坏者的人脸图像信息进行识别;
S42、所述人脸识别器将所述人脸图像信息发送至所述物业报警服务模块,所述物业报警服务模块根据所述储存的人脸图像对所述人脸图像信息进行对比分析,判断所述破坏者是否为小区业主,不是小区业主时,则进行步骤S43;
S43、所述智能语音模块输出语音信号并将所述语音信号传递给所述喇叭,通过所述喇叭对所述破坏者进行语音询问;
S44、判断所述智能语音模块在发出语音询问后的时间T内,所述破坏者是否作出应答,T为正整数,否,则进行步骤S45;
S45、所述物业报警服务模块将所述报警信号和所述人脸图像信息传递给保安组人员;
S46、所述保安组人员接收所述报警信号和所述人脸图像信息后立即实施抓捕并与离小区最近的公安机关进行电话联系。
进一步地,所述人脸识别器正对所述小区单元楼栋大门。
进一步地,所述报警信号通过对讲机传递给保安组。
进一步地,当所述破坏者是为小区业主时,所述物业报警中心管理方法还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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