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车辆的头灯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880025927.7 | 申请日: | 2018-04-18 |
公开(公告)号: | CN110520669B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01 |
发明(设计)人: | 鲁康;吴萍;韩萌;H.冯;陆怡雯 | 申请(专利权)人: | 亮锐控股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41/143 | 分类号: | F21S41/143;F21S41/255;F21S41/24;F21S41/43;F21S41/32;F21S41/663;F21S41/365;F21S41/39;F21S41/20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王翡;陈岚 |
地址: | 荷兰***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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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车辆 头灯 系统 | ||
1.一种用于车辆的前置照明系统(4、7、8、9、10),包括:第一光源(BS1)、第二光源(BS2)、第一初级光学器件(411)、第二初级光学器件(412)、透明挡板(42)和次级光学器件(43),其中
第一初级光学器件(411)设计成从第一光源(BS1)接收光并且将其投射到透明挡板(42)和次级光学器件(43)上,
第二初级光学器件(412)设计成从第二光源(BS2)接收光并且将其投射到透明挡板(42)上,
透明挡板(42)设计成经由第一初级光学器件(411)从第一光源(BS1)接收光并且防止其下部进入次级光学器件(43),
透明挡板(42)还设计成经由第二初级光学器件(412)从第二光源(BS2)接收光并且将其投射到次级光学器件(43)上,
次级光学器件(43)设计成从第一初级光学器件(411)和透明挡板(42)接收光并且将其投射到车辆前方的道路上,
透明挡板(42)包括平坦或自由形式的光耦出表面(422),并且
透明挡板(42)还包括与光耦出表面(422)接壤的微光学表面(423),以用于朝向次级光学器件(43)至少折射由透明挡板(42)从第一光源(BS1)和第二光源(BS2)中的一个或二者接收的光的部分,所述光的部分原本在没有微光学表面(423)的情况下将被与光耦出表面(422)接壤的对应平坦表面全内反射并且将不会到达次级光学器件(43)。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前置照明系统(4、7、8、9、10),其中
第一光源(BS1)包括近光光束光源(LBS),并且
第二光源(BS2)包括远光光束光源(HBS)。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前置照明系统(4、7、8、9、10),其中
透明挡板(42)还设计成将经由第一初级光学器件(411)从第一光源(BS1)接收的光的下部折射离开次级光学器件(43)。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前置照明系统(4、7、8、9、10),其中
透明挡板(42)还设计成通过全内反射将经由第二初级光学器件(412)从第二光源(BS2)接收的光投射到次级光学器件(43)上。
5.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前置照明系统(4、7、8、9、10),其中
第一光源(BS1)被置于第一初级光学器件(411)的第一焦面中。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前置照明系统(4、7、8、9、10),其中
第二光源(BS2)被置于第二初级光学器件(412)的第一焦面中。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前置照明系统(4、7、8、9、10),其中
透明挡板(42)被置于以下中的一个或多个中:第一初级光学器件(411)的第二焦面、第二初级光学器件(412)的第二焦面、以及次级光学器件(43)的焦面。
8.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前置照明系统(4、7、8、9、10),其中
第一光源(BS1)和第二光源(BS2)在前置照明系统(4、7、8、9、10)中设置在大于20mm的距离处。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前置照明系统(7),其中
当安装在车辆中时,第一光源(BS1)和第二光源(BS2)在水平方向上比在竖直方向上间隔开得更远。
10.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前置照明系统(4、7、8、9、10),其中
第一初级光学器件(411)包括第一反射器(71L)或第一准直器(91L)。
11.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前置照明系统(4、7、8、9、10),其中
第二初级光学器件(412)包括第二反射器(81H)或第二准直器(7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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