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利用底盘反馈的高级驾驶员注意力升级在审
申请号: | 201880085727.0 | 申请日: | 2018-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11801260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20 |
发明(设计)人: | 朱特科维茨·艾弗里;卡米·杰米 | 申请(专利权)人: | 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0W60/00 | 分类号: | B60W60/00;G05D1/00;B60W10/20;B60W10/18;B60W10/184;B60W10/04;B60W50/16;B60W40/08;B60W10/2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 11111 | 代理人: | 顾友;段晓玲 |
地址: | 404100 *** | 国省代码: | 重庆;50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利用 底盘 反馈 高级 驾驶员 注意力 升级 | ||
本文提供一种提醒电动或其他车辆(105)的乘员(110)采取手动控制车辆功能的系统和方法。环境传感模块(215)可以识别使车(105)内乘员(110)采取手动控制车辆功能的条件。底盘控制模块(230)可以控制悬架系统(140)、加速系统(145)、刹车系统(150)和转向系统(155)的驱动。所述底盘控制模块(230)可以具有标准模式和升级模式。标准模式可以减少来自车辆(105)外部的外力反馈。升级模式可以机械地引导来自车辆(105)内部的内力反馈。策略实施模块(220)可使底盘控制模块(230)从标准模式更改为升级模式,以使用多个定义的反馈模式中的其中一个作为机械引导的内力反馈,以将所识别的条件传递给乘员(110)。
相关申请的交叉引用
本申请要求享有于2018年7月12日提交的申请号为16/033,977,标题为“ADVANCEDDRIVER ATTENTION ESCALATION USING CHASSIS FEEDBACK”的优先权,这里申请书以全文引用的方式纳入本申请。
背景技术
诸如汽车等车辆可以收集与车辆运行或车辆环境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可以指示自主驾驶的车辆的状态或环境条件。
发明内容
本公开针对的提醒诸如电动、化石燃料或混合动力汽车等车辆的乘员采取手动控制车辆功能的系统和方法。半自动车辆可以在自动模式和手动模式之间切换,并且当从自动模式切换到手动模式时可以指示乘员(例如司机或乘客)采取手动控制车辆功能。公开的高级驾驶员辅助系统(ADAS)可以通过底盘控制系统机械地引导一组预先定义的力反馈模式中的一个提醒所述乘员采取手动控制。通过机械地引导力反馈模式,所公开的ADAS可以改进车辆的功能,并增加车辆跨各种环境的可操作性。
至少一个方面针对一个提醒电动或其他类型车辆的乘员采取手动控制车辆功能的系统。所述系统可以包括在数据处理系统上执行的环境传感模块。所述数据处理系统可以有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所述数据处理系统设置在电动车辆中。所述环境传感模块可以识别使电动车辆内的乘员从自动操作中采取手动控制车辆功能的条件。所述系统可包括在所述数据处理系统上执行的底盘控制模块。所述底盘控制模块可控制电动车辆的悬架系统、加速系统、刹车系统和转向系统中的至少一个的驱动。底盘控制模块可以有标准模式和升级模式。标准模式可以控制驱动对从电动车辆外部通过电动车辆传播到乘员的外力反馈作出反应。升级模式可控制驱动机械地引导来自电动车辆内部内力反馈,以提醒乘员采用手动控制车辆的功能。该系统可以包括在数据处理系统上执行的策略实施模块。响应所识别的条件,策略执行模块可使该底盘控制模块从标准模式更改为升级模式,并使用多个定义的反馈模式中的一个作为机械地引导内力反馈,以将所识别的条件传递给乘员。
至少一个方面是针对电动或其他类型的车辆。所述电动车辆可以包括在数据处理系统上执行的环境传感模块。数据处理系统可以有一个或多个处理器。所述环境传感模块可以识别使电动车辆内的乘员从自动控制中采用手动控制车辆功能的条件。所述电动车辆可包括在所述数据处理系统上执行的底盘控制模块。所述底盘控制模块可控制电动车辆的悬架系统、加速系统、刹车系统和转向系统中的至少一个的驱动。底盘控制模块可以有标准模式和升级模式。标准模式可以控制驱动对从电动车辆外部通过电动车辆传播到乘员的外力反馈做出反应。升级模式可控制驱动以机械地引导来自电动车辆内部的内力反馈,以提醒乘员采用手动控制车辆的功能。该电动车辆可以包括在数据处理系统上执行的策略实施模块。响应所识别的条件,策略实施模块可使该底盘控制模块从标准模式更改为升级模式,并使用多个定义的反馈模式中的一个作为机械地引导内力反馈,以将所识别的条件传递给乘员。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未经重庆金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880085727.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