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城市道路施工用警示栅栏有效
申请号: | 201921901423.5 | 申请日: | 2019-11-06 |
公开(公告)号: | CN211340583U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25 |
发明(设计)人: | 林力文;叶鹏杰;陈晓;林小真 | 申请(专利权)人: | 福清市泰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1F15/04 | 分类号: | E01F15/04 |
代理公司: | 泉州丰硕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49 | 代理人: | 雷少坤 |
地址: | 350300 福建省***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城市道路 施工 警示 栅栏 | ||
1.一种城市道路施工用警示栅栏,包括第一支撑架(1)和第二支撑架(2),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撑架(1)和第二支撑架(2)之间设有若干个支撑柱(4),所述第一支撑架(1)的底端通过若干个铰链(3)与支撑柱(4)的顶端铰接,若干个所述支撑柱(4)的底端均通过铰链(3)与第二支撑架(2)的顶端铰接,所述第一支撑架(1)的一端固定安装有固定块(5),所述固定块(5)的内部开设有第一弹簧槽(6),所述第一弹簧槽(6)的内部设有销轴(7),所述销轴(7)的外部活动套接有第一弹簧(8),所述销轴(7)的外部设有限位板(9),其中一个所述支撑柱(4)一侧的顶部固定设有固定板(12),所述固定板(12)的表面开设有与销轴(7)相匹配的销孔,所述第二支撑架(2)正面的两侧与背面的两侧均固定穿插连接有支腿(13),所述第二支撑架(2)的内部开设有四个第二弹簧槽(14),四个所述第二弹簧槽(14)的内部均固定安装有第二弹簧(15),四个所述第二弹簧(15)的一端均固定设有滑块(16),四个所述滑块(16)的一侧均固定设有凸柱(17),四个所述滑块(16)的正面均固定安装有连接柱(18)。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道路施工用警示栅栏,其特征在于:若干个所述支撑柱(4)的表面均涂覆有荧光警示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道路施工用警示栅栏,其特征在于:所述销轴(7)的顶端固定设有凸冒(10),所述凸冒(10)的顶端固定安装有拉环(1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道路施工用警示栅栏,其特征在于:四个所述支腿(13)的一侧均开设有与凸柱(17)相匹配的通孔。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道路施工用警示栅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撑架(2)正面的两侧和背面的两侧分别开设有与第二弹簧(15)相对应的矩形槽,所述滑块(16)的尺寸大于矩形槽的尺寸。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城市道路施工用警示栅栏,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弹簧(8)的一端与限位板(9)的一侧固定连接,所述第一弹簧(8)的另一端与第一弹簧槽(6)的内壁固定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福清市泰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经福清市泰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921901423.5/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多功能美术专用课桌
- 下一篇:一种方便截断的胶带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