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控制机动车辆中的驱动动力的方法和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980010465.6 | 申请日: | 2019-01-28 |
公开(公告)号: | CN111656058B | 公开(公告)日: | 2021-11-23 |
发明(设计)人: | M·雅格布松;S·雅各布松;V·林德罗特;M·欧恩 | 申请(专利权)人: | 斯堪尼亚商用车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6H59/20 | 分类号: | F16H59/20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李隆涛 |
地址: | 瑞典南***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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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控制 机动车辆 中的 驱动 动力 方法 设备 | ||
用于从包括强制降挡开关的机动车辆的动力总成控制驱动动力的方法和设备,其中,强制降挡开关的激活触发临时请求增加可从动力总成获取的最大动力的默认动作,该方法包括:‑识别(101)设置车辆速度的速度上的限速器处于作用状态,‑将当前车辆速度与低于速度上限的预定义的速度阈值进行比较(102),‑如果当前车辆速度高于速度阈值并且限速器处于作用状态,则响应于强制降挡开关的激活而触发(103)更改的动作。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用于控制来自汽车的动力总成的驱动动力的方法和设备。本发明还涉及计算机程序,计算机可读介质和机动车辆。
背景技术
许多机动车辆配备有强制降挡开关,用于允许驾驶员临时请求增加来自机动车辆动力总成的最大动力,特别是在机动车辆具有自动变速器或自动操作的手动变速箱(手自一体变速器)的情况下。强制降挡开关通常通过按下油门踏板超过100%(这需要一些额外的力)或通过快速按下油门踏板来激活。强制降挡开关的激活可能会导致换档至较低的档位,从而导致更高的发动机转速,临时增加发动机扭矩极限或连接附加动力源(诸如电动机)。在超车和类似情况下,由于最大动力的增加,汽车因此可以更快地加速。
然而,当通过设置车辆速度的速度上限的限速器来限制车辆速度时,不允许将车辆速度增加到速度上限以上。如果以接近速度上限的速度行驶,则增加可从动力总成获取的最大动力不会导致车辆速度增加,而只会导致额外的噪音并降低燃油效率。在许多辖区中,在重型货车(HGV,诸如公共汽车和卡车)中必须使用限速器。例如,在欧盟,对于3500公斤及以上的HGV和10000公斤或以上的公共汽车,限速器是强制性的。速度上限是最大允许速度限制,通常为80km/h或90km/h,是根据车辆类型和立法考虑因素来设置的。
限速器也可以用于将车辆速度保持在对于机动车行驶的特定道路有效的局部速度限制之下。最新和即将出台的标准和法规引入了限制车辆速度和排放的地理区域,诸如市区和学校外。在这样的区域中,局部速度限制可以显著低于上述的最大允许速度限制,诸如30km/h。
发明内容
期望在至少一些方面中实现用于控制来自机动车辆的动力总成的驱动动力的改进的方法和设备。特别地,有利的是提供这样的方法和设备,该方法和设备在机动车的车辆速度通过限速器限制时有用。特别有利的是提供方法和设备,该方法和设备有助于避免在增加最大动力没有用的情况下要求增加可从动力总成获取的最大动力。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如独立权利要求中定义的方法和设备。
根据一个方面,提供了用于控制来自机动车辆的动力总成的驱动动力的方法。机动车辆包括强制降挡开关,并且其中,机动车辆配置成使得强制降挡开关的激活触发默认动作,默认动作包括临时请求增加可从动力总成获取的最大动力。该方法包括:
-识别设置车辆速度的速度上限的限速器处于作用状态,
-将当前车辆速度与预定义的速度阈值进行比较,该速度阈值低于速度上限,
-如果当前车辆速度高于速度阈值并且限速器处于作用状态,则响应于强制降挡开关的激活而触发更改的动作。
根据另一方面,提供了用于控制来自机动车辆的动力总成的驱动动力的设备。机动车辆包括强制降挡开关,并且机动车辆配置成使得强制降挡开关的激活触发默认动作,默认动作包括临时请求增加可从动力总成获取的最大动力。该设备配置成:
-识别设置车辆速度的速度上限的限速器处于作用状态,
-将当前车辆速度与预定义的速度阈值进行比较,该速度阈值低于速度上限,
-如果当前车辆速度高于速度阈值并且限速器处于作用状态,则响应于强制降挡开关的激活而触发更改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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