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购物的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980047402.8 | 申请日: | 2019-07-15 |
公开(公告)号: | CN112424811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2-26 |
发明(设计)人: | C·根;M·库什克 | 申请(专利权)人: | 戴姆勒股份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0 | 分类号: | G06Q30/00;G06Q10/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吴鹏;殷玲 |
地址: | 德国斯***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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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购物 方法 | ||
1.一种用于购物的方法,其中,车辆(1)的使用者(3)将购物清单传送到所述车辆(1),其中,所述车辆(1)将对应于所述购物清单的至少一个购物请求发送到一个或多个销售机构(4),并且其中,至少一个销售机构(4)将购物清单上所列的至少一件货物(6)交付给所述车辆(1),其特征在于,仅当所述车辆停止时、特别是仅在所述车辆(1)停放时,所述车辆(1)才将对应于所述购物清单的所述至少一个购物请求发送至所述一个或多个销售机构(4)。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1)具有能借助车外充电装置(2)充电的至少一个牵引电池,仅当所述车辆(1)停放以在所述车外充电装置(2)处给所述至少一个牵引电池充电时,所述车辆(1)才将对应于所述购物清单的所述至少一个购物请求发送至所述一个或多个销售机构(4)。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仅当所述车辆(1)与所述车外充电装置(2)电连接以给所述至少一个牵引电池充电时,所述车辆(1)才将对应于所述购物清单的所述至少一个购物请求发送至所述一个或多个销售机构(4)。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交付所述至少一件货物(6)之前,所述车辆(1)在如下位置保持固定不动并且将该位置连同所述购物请求一起发送给所述一个或多个销售机构(4):在所述位置,所述车辆将对应于所述购物清单的所述至少一个购物请求发送至所述一个或多个销售机构(4)。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1)对从多个销售机构(4)收到的报价进行优先排序。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销售机构(4)在交付所述至少一件货物(6)前向所述车辆(1)发送确认。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销售机构(4)借助无人机(7)或借助送货人员将所述购物清单上所列的所述至少一件货物(6)交付给所述车辆(1)。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7)是从所述车辆(1)或所述至少一个销售机构(4)发出的。
9.根据权利要求7或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7)或所述送货人员借助于从所述车辆(1)传送给所述至少一个销售机构(4)的验证码来向所述车辆(1)验证自身身份,以能够打开至少一个封闭件特别是行李厢盖并且在所述车辆(1)中放下所述至少一件货物(6),其中,在放下所述至少一件货物(6)之后,所述车辆(1)尤其自行上锁。
10.根据权利要求7至9之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放下所述至少一件货物(6)之后,所述无人机(7)移动到预定的无人机停放位置,特别是移动到无人机充电站、尤其是所述车辆(1)的或所述销售机构(4)的预定的无人机停放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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