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雾化器及电子烟有效
申请号: | 202020182414.1 | 申请日: | 2020-02-18 |
公开(公告)号: | CN211794310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30 |
发明(设计)人: | 汪勇;范大贺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雅特维普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0/10 | 分类号: | A24F40/10;A24F40/40;A24F40/46 |
代理公司: | 重庆萃智邦成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0231 | 代理人: | 舒梦来 |
地址: | 518109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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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雾化器 电子 | ||
1.一种雾化器,用于电子烟中,其特征在于,包括:
基座,所述基座设有安装腔及与所述安装腔连通的透气通道;及
插拔件,所述插拔件与安装腔可插拔配合,所述插拔件的外周面与安装腔的内壁密封配合,所述插拔件的外周面设有通气面积不同的至少两组出气孔,各组所述出气孔间隔分布于插拔件的外周面上,通过插拔所述插拔件可使透气通道与各组所述出气孔切换连通;
当其中一组所述出气孔与所述透气通道连通时,所述安装腔的内壁遮挡其他各组所述出气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气通道或与透气通道对应连通的该组出气孔用于与发热件对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气通道用于朝向发热件;或者,与所述透气通道对应连通的该组出气孔用于朝向发热件。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透气通道用于朝向发热件,且所述透气通道位于发热件背离烟嘴口的一侧;或者,
与所述透气通道对应连通的该组出气孔用于朝向发热件,且与所述透气通道对应连通的该组出气孔位于发热件背离烟嘴口的一侧。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拔件的外周面具有至少两个第一密封弧面,各组所述出气孔分别一一对应设置在各个所述第一密封弧面上,所述安装腔的内壁具有可与各个所述第一密封弧面密封配合的第二密封弧面,所述透气通道设置在所述第二密封弧面上。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在与所述插拔件的外周面相交的平面上,插拔件的外周面形成多边形,所述安装腔的内壁形成与插拔件外周面相适配的多边形;或,
在与所述插拔件的外周面相交的平面上,插拔件的外周面形成圆形,所述安装腔的内壁形成与插拔件外周面适配的圆形或拱形。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在与所述插拔件的外周面相交的平面上,所述插拔件的外周面形成为多边形时;
各组所述出气孔对应开设于插拔件外周上的各个平面上。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设有与安装腔连通的插拔孔,该插拔孔位于基座的外观面上;
所述插拔件的端部通过插拔孔可沿第一方向装入及拆出安装腔。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各组所述出气孔均为一个出气孔,各个所述出气孔间隔分布于第一方向的周向上。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拔件设有第一标识,所述基座设有与所述第一标识适配的第二标识,所述第一标识用于与所述第二标识配合指示与所述透气通道对应连通的该组出气孔的通气量。
11.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拔件具有进气孔,所述进气孔位于所述插拔件沿第一方向上的端部,各组所述出气孔分别与所述进气孔连通;或者,
所述插拔件具有进气孔,所述进气孔和各组所述出气孔依次间隔分布于插拔件的周向上,所述进气孔分别与各组所述出气孔连通。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座设有通气腔,所述进气孔与所述通气腔连通,所述进气孔通过所述通气腔与外部大气连通。
13.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插拔件具有进气孔,所述进气孔位于所述插拔件沿第一方向上的端部,各组所述出气孔分别与所述进气孔连通;
所述插拔件设有气道,所述气道的一端与进气孔连通,气道的另一端与大气连通。
14.根据权利要求11-13任一项所述的雾化器,其特征在于,各组所述出气孔相互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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