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后视的助行器有效
申请号: | 202021094185.4 | 申请日: | 2020-06-15 |
公开(公告)号: | CN213373553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08 |
发明(设计)人: | 张建国;吴德刚 | 申请(专利权)人: | 烟台康利康复器材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H3/04 | 分类号: | A61H3/04;H04B1/06;H04N5/225 |
代理公司: | 烟台炳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7258 | 代理人: | 曾莉 |
地址: | 264100 山东省烟台市***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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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后视 助行器 | ||
1.一种可后视的助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助行器,包括:两个平滑杆(1)、两个手扶架(2)、摄像头(3)、显示器装置(4)和连接件(5);
单个所述平滑杆(1)与单个所述手扶架(2)之间铰接连接,得到活动机构,所述平滑杆(1)沿地面滑行,所述手扶架(2)可绕所述平滑杆(1)进行限位翻转;两个所述活动机构之间通过所述连接件(5)进行横向连接;所述显示器装置(4)安装在所述连接件(5)上,所述摄像头(3)设置在所述平滑杆(1)上并采集后视画面,通过所述显示器装置(4)进行显示。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助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平滑杆(1),包括:限位机构(101)、杆体(102)和万向轮(103);
所述限位机构(101)设置在所述杆体(102)的铰接端,所述万向轮(103)设置在所述杆体(102)的滑行端;
所述杆体(102)上设置有长方形的侧凸机构(104),所述摄像头(3)设置在所述侧凸机构(104)上。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助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件(5),包括:连接杆(501)和连接厢(502);
所述连接杆(501)横向安装在两个所述平滑杆(1)之间;
所述连接厢(502)横向安装在两个所述手扶架(2)之间。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助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助行器还包括:无线接收器和供电装置;
所述无线接收器和所述供电装置设置在所述连接厢(502) 内;
所述无线接收器与所述摄像头(3)无线通讯连接,并将接收到的视频信号通过所述显示器装置(4)进行显示;
所述供电装置与所述无线接收器和所述显示器装置(4)电连接。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助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3)为无线摄像头,所述摄像头(3)朝向使用者身后方向安装。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助行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扶架(2)上设置有手握软胶和橡皮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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