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炸篮和烹饪器具有效
申请号: | 202021705359.6 | 申请日: | 2020-08-14 |
公开(公告)号: | CN213248573U | 公开(公告)日: | 2021-05-25 |
发明(设计)人: | 陈纯;张汉生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J37/06 | 分类号: | A47J37/06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王荃 |
地址: | 312017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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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烹饪 器具 | ||
1.一种炸篮,其特征在于,包括:
炸篮本体(10),所述炸篮本体(10)的侧壁上设置有止挡壁(11),所述止挡壁(11)上设置有安装孔(12);
手柄(20),包括第一夹臂(21)和相对于所述第一夹臂(21)可活动的第二夹臂(22),所述第一夹臂(21)的端部与所述第二夹臂(22)的端部可由所述安装孔(12)伸入至所述止挡壁(11)的下方并与所述止挡壁(11)抵顶配合。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炸篮,其特征在于,所述安装孔(12)为长孔。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炸篮,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20)具有使所述第一夹臂(21)的端部与所述第二夹臂(22)的端部相互靠近的收紧状态以及使所述第一夹臂(21)的端部与所述第二夹臂(22)的端部相互远离的松开状态,所述长孔的长度大于等于所述手柄(20)处于所述收紧状态时的所述第一夹臂(21)的端部与所述第二夹臂(22)的端部之间的距离,且小于所述手柄(20)处于所述松开状态时的所述第一夹臂(21)的端部与所述第二夹臂(22)的端部之间的距离。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炸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夹臂(21)包括第一夹臂本体(211)以及设置于所述第一夹臂本体(211)的第一端的第一翻边(212),所述第二夹臂(22)包括第二夹臂本体(221)以及设置于所述第二夹臂本体(221)的第一端的第二翻边(222),所述第一夹臂本体(211)的第二端与所述第二夹臂本体(221)的第二端通过弹性弯杆(23)连接,所述第一翻边(212)与所述第二翻边(222)的延伸方向相反,所述第一翻边(212)形成所述第一夹臂(21)的端部,所述第二翻边(222)形成所述第二夹臂(22)的端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炸篮,其特征在于,所述止挡壁(11)的外边缘处设置有向下延伸的限位侧壁(13),所述第一夹臂(21)的端部与所述第二夹臂(22)的端部可与所述限位侧壁(13)抵接配合。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炸篮,其特征在于,所述炸篮本体(10)的侧壁上设置有向内凹入的凸台(14),所述凸台(14)的顶壁形成所述止挡壁(11),所述凸台(14)的侧壁形成所述限位侧壁(13)。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炸篮,其特征在于,所述炸篮还包括:
储水盒(30),设置于所述炸篮本体(10)上。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炸篮,其特征在于,所述储水盒(30)通过连接结构(31)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炸篮本体(10)上。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炸篮,其特征在于,炸篮本体(10)的底壁上设置有过流通孔(15),所述炸篮还包括:
支撑结构(40),设置于所述炸篮本体(10)的底壁的下方。
10.一种烹饪器具,包括:
器具本体(50),具有烹饪腔(1);
炸篮(60),设置于所述烹饪腔(1)内,其特征在于,所述炸篮(60)为权利要求1至9任一项所述的炸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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