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建筑钢结构用型柱有效
申请号: | 202022922021.2 | 申请日: | 2020-12-09 |
公开(公告)号: | CN214995233U | 公开(公告)日: | 2021-12-03 |
发明(设计)人: | 郭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郭杰 |
主分类号: | E04C3/32 | 分类号: | E04C3/3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746412 甘肃省陇*** | 国省代码: | 甘肃;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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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建筑 钢结构 用型柱 | ||
1.一种建筑钢结构用型柱,其特征在于,包括:主体结构(1)以及转接限位结构(2);所述转接限位结构(2)可拆卸安置于主体结构(1)上;
所述主体结构(1)包括:两对结构相同的角柱(11)、两对结构相同的第一挡板(12)、两对结构相同的第二挡板(13)以及若干结构相同的第一螺栓(14);
两对所述角柱(11)两端内侧壁均开设有结构相同的契合口,且两侧壁上下两端以及中心线上下两侧均开设有结构相同的第一螺纹孔,两对所述角柱(11)可拆卸相互连接,且成矩形状连线,两对所述第一挡板(12)均为矩形板状结构,且上壁中心部位处均开设有结构相同的第一插块,并下壁中心部位处均开设有与第一插块相契合的第一插口,两对所述第一挡板(12)分别可拆卸安置于前后两对角柱(11)之间相互对称,且左右两端分别活动嵌装于契合口内,并每两个第一挡板(12)上下相互对接,两对所述第一挡板(12)靠近四角部位处均开设有分别与第一螺纹孔相对应的第二螺纹孔,两对所述第二挡板(13)均为矩形板状结构,且上壁中心部位处均开设有结构相同的第二插块,并下壁中心部位处均开设有与第二插块相契合的第二插口,两对所述第二挡板(13)分别可拆卸安置于左右两对角柱(11)之间相互对称,且前后两端分别活动嵌装于契合口内,并每两个第二挡板(13)上下相互对接,两对所述第二挡板(13)靠近四角部位处均开设有分别与第一螺纹孔相对应的第三螺纹孔,若干所述第一螺栓(14)一端分别活动贯穿于角柱(11)上第一螺纹孔内,且分别活动贯穿于第一挡板(12)上第二螺纹孔内以及第二挡板(13)上第三螺纹孔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钢结构用型柱,其特征在于:所述转接限位结构(2),包括:若干结构相同的卡架(21)、若干结构相同的第一连板(22)、若干结构相同的第二连板(23)、若干结构相同的第二螺栓(24)、若干结构相同的对接杆(25)以及若干结构相同的第三螺栓(26);
若干所述卡架(21)一端分别固定焊接于角柱(11)两侧壁上,且分别位于中心线上下两侧相互对称,并分别位于其中一对第一螺纹孔之间,若干所述卡架(21)另一端侧壁中心部位处均开设有结构相同的第一紧固螺纹孔,若干所述第一连板(22)两端中心部位处均开设有结构相同的与第一紧固螺纹孔相对应的第二紧固螺纹孔,且上壁中心部位处均开设有贯通的第一对接口,并前后两侧壁壁中心部位处开设有与第一对接口相连通的第一转接螺纹孔,若干所述第一连板(22)两端分别活动嵌装于其中一对卡架(21)内,且分别与第一挡板(12)相互对称,若干所述第二连板(23)其两端中心部位处均开设有与第一紧固螺纹孔相对应的、结构相同的第三紧固螺纹孔,且上壁中心部位处均开设有贯通的与第一对接口相同的第二对接口,并左右两侧壁中心部位处均开设有于第二对接口相同的、于第一转接螺纹孔相同的第二转接螺纹孔,若干所述第二连板(23)两端分别活动嵌装于其中另一对卡架(21)内,且分别与第二挡板(13)相互对称,若干所述第二螺栓(24)一端分贝活动贯穿于卡架(21)另一端第一紧固螺纹孔内,且分别活动贯穿于第一连板(22)上第二紧固螺纹孔内以及第二连板(23)上的第三紧固螺纹孔内,若干所述对接杆(25)均为矩形结构,且上下两侧壁中心线前后两侧均开设有与左右两侧壁相通的插槽,并上下两端侧壁中心部位处均开设有贯通的第三转接螺纹孔,若干所述对接杆(25)其一端分别可拆卸插装于若干第一连板(22)上第一转接口内以及第二连板(23)上第二转接口内,且位于角柱(11)中心线上方,若干所述第三螺栓(26)一端分别活动贯穿于第一连板(22)上的第一转接螺纹孔以及第二连板(23)上的第二转接螺纹孔内,且分别活动旋接于对接杆(25)两端第三转接螺纹孔内。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钢结构用型柱,其特征在于:所述对接杆(25)两端均为山字形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建筑钢结构用型柱,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架(21)均为凹型结构。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钢结构用型柱,其特征在于:所述主体结构(1)可借助对接杆(25)拼装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建筑钢结构用型柱,其特征在于:所述角柱(11)均为L型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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