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塔式起重机驾驶系统在审
申请号: | 202110178572.9 | 申请日: | 2021-02-09 |
公开(公告)号: | CN112875548A | 公开(公告)日: | 2021-06-01 |
发明(设计)人: | 苏佳辉;朱海知;陈鑫燚;唐春容;陈劼东;冯泽昊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虎霸建设机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C23/62 | 分类号: | B66C23/62;B66C13/22;B66C13/54;B66C13/56 |
代理公司: | 杭州赛科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30 | 代理人: | 吴琰 |
地址: | 314423 浙江省嘉***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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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识别 塔式起重机 驾驶 系统 | ||
1.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塔式起重机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若干移动终端,配合所述移动终端设有用于采集人脸的摄像头,配合任一所述移动终端和塔式起重机设有定位模块;所述移动终端和定位模块连接至控制器,所述控制器与塔式起重机配合设置。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塔式起重机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为云服务器。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塔式起重机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配合所述移动终端的云服务器包括第一存储空间和第二存储空间,所述第一存储空间和第二存储空间分别设有若干子存储空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塔式起重机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塔式起重机包括可编程控制器,所述控制器通过无线传输模块连接至可编程控制器。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塔式起重机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配合所述摄像头的移动终端上设有补光灯,所述补光灯与控制器配合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塔式起重机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配合所述塔式起重机的驾驶舱内设有补光灯,所述补光灯与控制器配合设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塔式起重机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控制塔式起重机的工作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塔式起重机通电;移动终端发送驾驶请求;
步骤2:控制器获得驾驶请求,采集所述移动终端的位置P1,控制器获得通电的塔式起重机的位置P2;
步骤3:获得P1和P2的距离,若距离小于预设值,则进行下一步,否则不予启动,断电结束;
步骤4:移动终端的摄像头开启,获取人脸信息;若人脸信息与驾驶请求匹配,则进行下一步,否则不予启动,断电结束;
步骤5:通过驾驶请求,反馈信号至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开始工作,直至人为控制关停。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塔式起重机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3中,距离的预设值小于等于500米。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塔式起重机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4中,人脸信息包括至少两组不相同的人脸特征点向量,若存在特征点缺失,则控制器控制补光灯开启;以两组不相同的人脸特征点向量在控制器内与驾驶请求的特征项进行比较,若匹配则进行步骤5。
10.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基于人脸识别的塔式起重机驾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骤5中,塔式起重机开始工作,可编程控制器接收手柄指令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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