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自动代客停车场的管理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2110246189.2 | 申请日: | 2021-03-05 |
公开(公告)号: | CN113450466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2-17 |
发明(设计)人: | 丸岩修嗣 | 申请(专利权)人: |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7B15/02 | 分类号: | G07B15/02;H04W4/021;H04W4/029;H04L67/1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张洁;段承恩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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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自动 代客 停车场 管理 装置 | ||
本公开涉及自动代客停车场的管理装置。对附设于设施(30)的自动代客停车场(10)进行管理的管理装置(20)对设施设定管理区域(32)。管理装置(20)在车辆(2)被存放于自动代客停车场(10)的情况下,与和车辆相关联的便携终端(6)之间进行自动代客停车场的利用认证。管理装置(20)跟踪进行了利用认证的便携终端的位置,在便携终端离开了管理区域的情况下,向便携终端通知警报。再者,管理装置(20)在便携终端离开了管理区域的情况下,以满足预定惩罚条件作为条件,对于与便携终端相关联的车辆对自动代客停车场的利用予以惩罚。由此,能减少自动代客停车场被用于除利用设施以外的用途,使得真正想利用设施的人能够利用自动代客停车场。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自动代客停车场的管理装置,尤其涉及适用于管理附设于由许多利用者利用的设施(机构)的自动代客停车场的管理装置。
背景技术
例如下述的专利文献1中公开的那样,作为现有技术,已知在停车场内使车辆自走的自动代客停车(AVP,自动代客泊车)技术。在购物中心和娱乐设施等商业设施、医院和诊所等医疗设施、图书馆和美术馆等社会教育设施等、利用者有可能开车到访的设施中,如果设置有与现有技术那样的自动代客停车对应的停车场(自动代客停车场),会很方便。
然而,正因为自动代客停车场很方便,所以预计就连不利用设施的人也会将车存放在自动代客停车场,导致真正想利用设施的人无法利用自动代客停车场。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特开2019-67200号公报
发明内容
发明所要解决的问题
本发明是鉴于上述问题而做出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动代客停车场的管理装置,在设施附设有自动代客停车场的情况下,管理装置减少自动代客停车场被用于除利用设施以外的用途,使得真正想利用设施的人能够利用自动代客停车场。
用于解决问题的技术方案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涉及的自动代客停车场的管理装置是附设于设施的自动代客停车场的管理装置,具备:设定部,其对设施设定管理区域;认证部,其在车辆被存放于自动代客停车场的情况下,和与车辆相关联的便携终端之间进行自动代客停车场的利用认证;跟踪部,其跟踪进行了利用认证的便携终端的位置;以及通知部,其在便携终端离开了管理区域的情况下,向便携终端通知警报(alarm)。
根据具有这种构成的管理装置,在将车存放于自动代客停车场的利用者离开了管理区域的情况下,通过从管理装置向利用者的便携终端通知警报,能够从心理上抑制以除利用设施以外的用途来利用自动代客停车场。其结果,能减少自动代客停车场被用于除利用设施以外的用途,使得真正想利用设施的人能够利用自动代客停车场。
通知部也可以在便携终端离开管理区域在外期间,隔开时间多次向便携终端通知警报。这是因为,便携终端的携带者有可能注意不到警报,且通过重复通知警报能够增强警告效果。
本发明涉及的自动代客停车场的管理装置也可以还具备惩罚(penalty)处理部。惩罚处理部在便携终端离开了管理区域的情况下,以满足预定惩罚条件作为条件,对于与便携终端相关联的车辆对自动代客停车场的利用予以惩罚。预定惩罚条件例如可以是便携终端离开管理区域在外的时间超过了预定时间,也可以是在通知了最后的警报后便携终端仍在管理区域之外。
根据上述的具有惩罚处理部的管理装置,由于实际地针对以除利用设施以外的用途的对自动代客停车场的利用予以惩罚,因此能期待使试图不适当地利用自动代客停车场的利用者减少。另外,并非便携终端一离开管理区域就立刻予以惩罚,而是等满足预定惩罚条件才予以惩罚,由此能够抑制对误离开管理区域的利用者也予以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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