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除残留水装置和洗碗机在审
申请号: | 202110520920.6 | 申请日: | 2021-05-12 |
公开(公告)号: | CN115336956A | 公开(公告)日: | 2022-11-15 |
发明(设计)人: | 朱喜青;刘日超;李翔 | 申请(专利权)人: | 佛山市顺德区美的洗涤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L15/42 | 分类号: | A47L15/4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纪恒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4287 | 代理人: | 薛福玲 |
地址: | 528311 广东***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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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残留 装置 洗碗机 | ||
1.一种除残留水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进水主体,所述进水主体内形成有第一通道;
排水主体,与所述进水主体相互对接,所述排水主体内形成有第二通道;
其中,所述第一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相连通,所述第一通道具有与所述第二通道连通的连通口,所述连通口的面积不大于所述第一通道及所述第二通道其余位置的横截面面积,所述第一通道的至少部分在朝向所述第二通道的方向上呈横截面逐渐减小设置,所述第一通道与所述第二通道的连通处通过引流通道与残留水出口连通。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残留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水主体和所述排水主体的其中一者设置有中心插轴,另一者设置有与所述中心插轴适配的中心插孔。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除残留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水主体与所述排水主体的对接处外围包覆有第一密封层。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除残留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密封层注塑于所述进水主体与所述排水主体的对接处外围。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除残留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水主体邻近所述排水主体的一端设置有第一限位部,所述排水主体邻近所述进水主体的一端设置有第二限位部,所述第一密封层包括与所述第一限位部和所述第二限位部适配的第一配合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除残留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限位部包括开设于所述进水主体的周壁的第一环形凹槽,所述第二限位部包括开设于所述排水主体的周壁的第二环形凹槽,所述第一配合部包括嵌置于所述第一环形凹槽内的第一环形凸台,以及嵌置于所述第二环形凹槽内的第二环形凸台,所述第一密封层还包括连接所述第一环形凸台及所述第二环形凸台的第一密封环。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除残留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密封层采用塑胶材质制成。
8.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除残留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除残留水装置还包括进水接头,所述进水接头与所述进水主体远离所述排水主体的一端密封连接,所述进水接头内形成有与所述第一通道连通的进水通道,所述进水通道内设置有第一单向阀,所述第一单向阀由所述进水通道向所述第一通道单向导通。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除残留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水接头与所述进水主体的其中一者的端面设置有第一限位柱,另一者设置有第一限位槽,所述第一限位柱与所述第一限位槽相互配合。
10.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除残留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水接头与所述进水主体相互对接,且所述进水主体与所述进水接头的对接处外围包覆有第二密封层。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除残留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密封层注塑于所述进水主体与所述进水接头的对接处外围。
12.如权利要求1至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除残留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除残留水装置还包括排水接头,所述排水接头与所述排水主体远离所述进水主体的一端密封连接,所述排水接头内形成有与所述第二通道连通的排水通道,所述排水通道内设置有第二单向阀,所述第二单向阀由所述第二通道向所述排水通道单向导通。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除残留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水接头与所述排水主体相互对接,且所述排水主体与所述排水接头的对接处外围包覆有第三密封层。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除残留水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密封层注塑于所述排水主体与所述排水接头的对接处外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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