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滴眼给药治疗黄斑水肿、视神经炎和非感染性眼内炎的眼用制剂有效
申请号: | 202110672065.0 | 申请日: | 2021-06-17 |
公开(公告)号: | CN113797162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5-05 |
发明(设计)人: | 董庆;张舒;成旋;薛陆兵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瑞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K9/08 | 分类号: | A61K9/08;A61K45/00;A61K47/32;A61K47/38;A61K31/573;A61K47/26;A61K47/10;A61P27/02;A61P9/10;A61P29/00 |
代理公司: | 成都高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51222 | 代理人: | 张娟;肖柯岑 |
地址: | 611135 四川省成都市温***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治疗 黄斑 水肿 视神经 感染性 眼内炎 制剂 |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治疗黄斑水肿、视神经炎和非感染性眼内炎的眼用制剂,它是由治疗眼病的活性成分和眼用制剂载体或辅料组成的制剂;所述治疗眼病的活性成分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和/或非甾体类药物;所述眼用制剂载体或辅料含有如下成分:表面活性剂、离子型高分子和有溶剂;或,所述眼用制剂载体或辅料含有如下成分:低聚合度聚维酮、中聚合度聚维酮和溶剂。本发明眼用制剂能够通过滴眼给药的方式,携载(包裹)糖皮质激素类和/或非甾体类药物穿过眼前段,输送到眼后段治疗黄斑水肿、视神经炎和非感染性眼内炎,具有极为优良的临床使用价值和非常积极的社会意义。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眼用药物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滴眼给药治疗黄斑水肿、视神经炎和非感染性眼内炎的眼用制剂。
背景技术
眼底疾病患者众多,仅中国患者数量已逾数千万,随着社会日益老龄化,电子产品的普及,发病率将会逐年上升;常见的眼底疾病有糖尿病性黄斑水肿、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年龄相关性黄斑病变、视网膜静脉阻塞、病理性近视、地图样萎缩、眼部肿瘤、眼内炎等,可能导致视力下降甚至失明,严重影响人们生活质量。例如,约有6.8%的糖尿病人患有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该疾病是导致糖尿病人失明的主要原因(Urias et al.,VisionResearch,V139:221-227,2017;Mandal et al.,Ocular delivery of proteins andpeptides:Challenges and novel formulation approaches,Advanced Drug DeliveryReviews,126:67–95,2018)。
药物治疗是眼底疾病的主要治疗方法和研究趋势。但是,由于眼内存在复杂的生理结构和屏障,导致药物很难进入眼球,特别是眼后段,难以达到有效剂量,因而难以实现有效治疗。寻找一种有效且安全的治疗眼底疾病的制剂或方法是本领域研究人员一直孜孜以求的奋斗目标。
临床眼科给药通常有3种途径:⑴结膜囊给药(滴眼):药物通过角膜进入前房水后可以扩散分布到虹膜、睫状体,但晶状体和玻璃体膜的屏障作用,使药物难以进入晶状体和玻璃体;⑵眼部注射给药:包括结膜下注射、眼前房注射、玻璃体注射、眼球后注射和眼眶注射,注射给药可以使药物直接抵达治疗部位,但注射是创伤性的,存在潜在危险,如前房注射产生疼痛,畏光,流泪,前房浑浊,出血,角膜内皮细胞损害,外伤性白内障等;玻璃体注射会出现晶状体浑浊,玻璃体机化,视网膜/视神经损害等;⑶全身给药包括口服给药,静脉给药:药物在体内一般大多聚集在肝脏,肾脏或肺脏,受到血-视网膜屏障(blood retinalbarrier,BRB)的阻碍,抵达眼球组织的浓度较低,同时全身尤其是主要脏器承受了不必要的毒副作用。
目前,临床上为了使药物穿过眼屏障,通常采用眼球玻璃体注射、或玻璃体植入(眼内插入)等技术手段,把药物输送到患者玻璃体,治疗眼后段疾病(凌沛学主编《眼科药物与制剂学》,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0,P3;Wang et.al.,Mediators of Inflammation,Vol.2013,Article ID 780634;Luaces-Rodríguez et al.,Pharmaceutics,2018,10,66)。药物玻璃体注射或玻璃体植入操作是创伤性给药,需要经过专门培训的眼科医师在手术室等无菌环境下操作;因为操作有创伤性可能会出现并发症,如高眼压、白内障、医源性感染性眼内炎、玻璃体出血、视网膜损伤等;操作条件及操作环境要求高,必须在有条件的医院进行;生物药眼用注射剂生产成本和使用成本高;同时亦存在治疗时机上因为医疗条件限制而延误治疗的情况发生,调整给药方案灵活性差(M.HATA et al.,RETINA,37:1320–1328,2017)。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成都瑞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成都瑞沐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0672065.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