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口含烟中沙门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LAMP检测引物体系、检测试剂盒及检测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2111073325.9 | 申请日: | 2021-09-14 |
公开(公告)号: | CN113621723B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23 |
发明(设计)人: | 董睿;童福强;王维维;张丽;陈永芳 | 申请(专利权)人: | 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C12Q1/689 | 分类号: | C12Q1/689;C12Q1/6844;C12Q1/14;C12Q1/10;C12N15/11;C12R1/445;C12R1/42 |
代理公司: | 上海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300 | 代理人: | 徐颖聪 |
地址: | 550001 贵***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口含烟中 沙门氏菌 金黄色 葡萄球菌 lamp 检测 引物 体系 试剂盒 方法 |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口含烟中沙门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LAMP检测引物体系、检测试剂盒及检测方法,引物体系包括沙门氏菌23S rRNA引物组、沙门氏菌sseL引物组、金黄色葡萄球菌23S rRNA引物组和金黄色葡萄球菌Coa引物组4组引物组,每组引物组包括外引物F3、外引物B3、内引物FIP和内引物BIP;引物体系包括SEQ IDNo.1~SEQ ID No.16的引物。本发明实现利用LAMP法对口含烟中沙门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测,检测过程对硬件环境要求不高,检测流程简单,且检测时间快;具有简便高效、结果准确、成本低的优点。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微生物检测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口含烟中沙门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LAMP检测引物体系、检测试剂盒及检测方法。
背景技术
口用型无烟气烟草制品通俗称为口含烟,主要包括胶基烟、袋装口含烟、含化烟等,在食品安全检测中,微生物检验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通常按照GB 4789.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进行,这些方法中培养为纯人工操作,在菌落形态特征的观察判断上较为依赖经验;检测时间上,阴性结果需要4d,阳性结果需用生化法辅助确认,时间延长到5至7d。另一方面,生化法检测一般采用Biomérieux公司的Vitek和Vidas设备,价格分别在80w、60w以上,且仍需人工增菌、分离菌株以保证准确性;检测时间上,阴性结果2d,阳性结果又需用培养法确认。
基因扩增检测技术相对传统方法大幅缩短时间、节省大量操作。基因扩增检测技术以温控程序区别可粗分为变温、恒温两类,变温技术以PCR为代表,原位检测时间约0.5 –1d、增菌检测约2d。PCR法需建设符合GB/T 27403要求实验室,通常需50m2场地、¥30万装修费用;关键仪器PCR仪或qPCR仪的报价在5万或30万以上;离心机、移液器等配套仪器也需上万元;DNA提取、反应液配制、反应条件调节等操作需熟练人员;普通样品检测1–2个基因,收费约¥300–500/批次。恒温扩增检测技术如LAMP、HAD、 RPA/RAA等具有反应温度单一、不受热循环仪制约的核心特点,其中大多数方法可在一般环境中的普通恒温设备中运行。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现有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测方法对硬件环境要求高、对操作人员的专业要求高,成本高、耗时长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口含烟中沙门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LAMP(环介导等温扩增)检测引物体系、检测试剂盒及检测方法,实现利用 LAMP法对口含烟中沙门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检测,检测过程对硬件环境要求不高,检测流程简单,且检测时间快;具有简便高效、结果准确、成本低的优点。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口含烟中沙门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LAMP检测引物体系,引物体系包括沙门氏菌23S rRNA引物组、沙门氏菌sseL引物组、金黄色葡萄球菌23S rRNA 引物组和金黄色葡萄球菌Coa引物组4组引物组,每组引物组包括外引物F3、外引物 B3、内引物FIP和内引物BIP;其中,
沙门氏菌23S rRNA引物组中,外引物F3如SEQ ID No.1所示,外引物B3如SEQ IDNo.2所示,内引物FIP如SEQ ID No.3所示,内引物BIP如SEQ ID No.4所示;
沙门氏菌sseL引物组中,外引物F3如SEQ ID No.5所示,外引物B3如SEQ ID No.6所示,内引物FIP如SEQ ID No.7所示,内引物BIP如SEQ ID No.8所示;
金黄色葡萄球菌23S rRNA引物组中,外引物F3如SEQ ID No.9所示,外引物B3 如SEQ ID No.10所示,内引物FIP如SEQ ID No.11所示,内引物BIP如SEQ ID No.12 所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1073325.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