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储存高毒介质的真空绝热储罐在审
申请号: | 202111519140.6 | 申请日: | 2021-12-13 |
公开(公告)号: | CN116293386A | 公开(公告)日: | 2023-06-23 |
发明(设计)人: | 唐雯;杨国祥;刘志威;于海东 | 申请(专利权)人: | 荆门宏图特种飞行器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17C1/12 | 分类号: | F17C1/12;F17C1/14;F17C13/02;F17C13/04;F17C13/12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联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32 | 代理人: | 张晋晋 |
地址: | 448000 湖北***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储存 介质 真空 绝热 |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用于储存高毒介质的真空绝热储罐,其包括储罐本体、管路单元、防爆单元以及补偿单元。储罐本体的双层结构相较现有的单层危化品介质储罐,保温效果更好,如果发生泄漏,有毒介质会滞留在外罐体中,不会直接暴露在外部环境中,具有较优的环保性能和较高的安全系数。同时,通过管路单元中的进液管,结合高毒介质的自身特性,在进液过程中,能够实现内罐体内部压力的增大,使高毒介质在内罐体中的带压贮存,从而有效地避免有毒气体的排放。此外,储罐本体还配备有防爆单元和补偿单元,能够降低内罐体泄露对外部环境以及人员安全造成的影响,并且能够有效地应对内罐体和外罐体的温差应力,确保真空绝热储罐对高毒介质稳定地储存。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储运容器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用于储存高毒介质的真空绝热储罐。
背景技术
危化品与国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由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每一次的修正与执行都对危化品生产、运输、使用、储存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
研究人员对近年来危化品化工企业储运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环保水平不高,环境污染事故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当前安全环保水平虽然有所提高,但形式依然严峻,储运环节事故率明显高于生产环节,集中表现在高毒介质储运。
目前,高毒介质储存通常结构包括:罐体部分、进出液管路、安全排放等单元,其具有制造成本低、安装简单等特点。但是,当介质温度变化区间大,该储存罐体部分易损坏,影响使用。同时,高毒高危的介质容易发生泄漏,一旦发生泄漏,就会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此外,储存形式多为常压储存,有毒气体直接排放至大气中也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因此,研发新的高毒介质储存结构形式,对提升国民安全、环保水平很有必要。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解决现有技术的高毒介质储存容器易损坏,高毒介质容易泄漏,安全性能差的技术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储存高毒介质的真空绝热储罐,其包括储罐本体、管路单元、防爆单元以及补偿单元,储罐本体包括内罐体、设置在所述内罐体外部的外罐体以及设置在所述外罐体和所述内罐体之间的真空夹层;所述内罐体内部用于储存高毒介质;管路单元包括进液管和连接在所述进液管端部的进液阀,以及出液管和连接在所述出液管端部的出液阀;所述进液阀和所述出液阀均设置在所述外罐体上,所述进液管与所述内罐体的内部连通,并经所述真空夹层与所述进液阀连接,所述出液管与所述内罐体的内部连通,并经所述真空夹层与所述出液阀连接;防爆单元设置在所述外罐体的顶部;所述防爆单元包括防爆管和与所述防爆管连通的防爆收集器,所述防爆管与所述真空夹层连通;补偿单元设置在所述外罐体上;所述补偿单元包括补偿件,所述补偿件为波纹管状结构。
可选地,所述真空绝热储罐还包括夹层排净阀,所述夹层排净阀设置在所述外罐体上,且与所述真空夹层连通。
可选地,所述补偿件的轴线与所述储罐本体的轴线平行。
可选地,所述补偿单元还包括固定件,所述补偿件通过所述固定件固定在所述外罐体上。
可选地,所述管路单元还包括气相管和连接在所述气相管端部的气相阀,所述气相阀设置在外罐体的顶部,所述气相管与所述内罐体的内部连通,并经所述真空夹层而与所述气相阀连接。
可选地,所述管路单元还包括液位测量管和连接在所述液位测量管端部的液位测量阀,所述液位测量阀设置在所述外罐体的底部,所述液位测量管与所述内罐体的内部连通,并经所述真空夹层而与所述液位测量阀连接。
可选地,所述管路单元还包括安全排放管和连接在所述安全排放管端部的安全排放阀,所述安全排放阀设置在所述外罐体上,所述安全排放管与所述内罐体的内部连通,并经所述真空夹层而与所述安全排放阀连接。
可选地,所述内罐体为不锈钢罐体,所述外罐体为碳钢罐体。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荆门宏图特种飞行器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未经荆门宏图特种飞行器制造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集安瑞科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1519140.6/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