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数据库的建立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2111537735.4 | 申请日: | 2021-12-16 |
公开(公告)号: | CN114201775A | 公开(公告)日: | 2022-03-18 |
发明(设计)人: | 刘启蛟;李永杰;苏同;王皓天;岳俊夫;王宁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21/62 | 分类号: | G06F21/62;G06Q10/06;G06Q50/08 |
代理公司: | 山东瑞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7268 | 代理人: | 刘继枝 |
地址: | 250000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工程质量 安全管理 数据库 建立 方法 | ||
1.一种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数据库的建立方法,所述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数据库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络平台中的数据库,其特征在于,所述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数据库中存储的信息来源于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各工程参建单位分别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络平台上填报的内容。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数据库的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为政府设立的工程质量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质量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监督机构;
所述工程参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数据库的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参建单位分别拥有各自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络平台账号;
所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络平台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各工程参建单位的职责分工分配给不同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络平台账号相应的权限。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数据库的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登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络平台后,在所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络平台上填写的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审核结果、监督计划、监督检查结果、监督检测结果、投诉处理结果以及对问题数据的分析结果。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数据库的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监督检查结果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派出的现场检查组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的结果,所述检查包括对路基、桥梁、隧道、轨道、牵引供电、通信、信号的检查;
所述监督检测结果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派出的现场检查组在施工现场抽取的原材料样本的检测结果;
所述投诉处理结果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收到工程外部人员或单位的投诉后进行调查处理的结果;
针对所述监督检查和监督检测中的问题,所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向工程参建单位中的责任部门发出监督通知书和整改通知单,所述监督通知书和整改通知单通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络平台发送并保存到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数据库;
针对所述投诉中涉及的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所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向工程参建单位中的责任部门发出转发转办通知单,所述转发转办通知单通过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络平台发送并保存到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数据库。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数据库的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建设单位登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络平台后,在所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络平台上填写的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表和上传工程申报监督手续所需资料;以及当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责任单位是建设单位时,所述建设单位填写整改回复单。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数据库的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工程申报监督手续所需资料包括项目核准的批复、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审查资料、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合同、各参建单位的资质证书、项目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及主要措施。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数据库的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施工单位登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络平台后,在所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络平台上填写的内容包括工程进展信息和已发生的建设安装费;以及当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责任单位是施工单位时,所述施工单位填写整改回复单;
所述监理单位登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络平台后,在所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络平台上填写的内容包括对施工单位填写的工程进展信息和已发生的建设安装费的审核结果;以及当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责任单位是监理单位时,所述监理单位填写整改回复单。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数据库的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当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责任单位是勘察设计单位时,所述勘察设计单位登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络平台,在所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络平台上填写整改回复单。
10.根据权利要求6-9任一所述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数据库的建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络平台为网页版网络平台;所述整改回复单由责任单位发送给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且保存到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数据库。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山东高速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2111537735.4/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